| 本报记者 贺一祺/文 2005-1-4 【新闻回放】 2004年12月16日,淳安县枫树岭镇伊川村汪村小学四年级学生小秋(化名)的生命在同村精神病人李时翔(化名)的柴刀下消逝。 当天下午4点,年仅12岁的小秋和同学一行三人放学回家,路经李时翔所住的破庙。李时翔突然手握砍柴刀,从破庙中奔出,一把揪住小秋,将其按在自己的胯下,猛砍十八刀。小秋当场死亡。据村里人介绍,死者及其家属与精神病人无丝毫冤仇,李时翔此举纯属病情发作所致。 据了解,李时翔平时经常无故骂人,前几年曾烧毁自己的住处和同村人的牛棚。 最近,精神病人肇事的案例时有耳闻:北京幼儿园有精神病史的看门人砍伤15名儿童、山东精神病人杀死医生……这些伤人事件无不影响着社会安定,同时也严重影响到精神病人本身的康复,其中暴露出来的社会问题已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了。 日前,记者跟随杭州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到案发地点淳安县枫树岭镇伊川村进行了调查,对精神病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当地人对精神卫生疾病的了解程度、当地精神卫生的建设情况等内容做了摸底调查。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工作人员发现,在经济落后、与外界接触较少的贫困山区,精神卫生工作几乎是空白,也存在很多难以解决的困惑。 杀人疯子的清醒话 “村里人都不愿跟我说话” 精神病人的世界,多数是空白和寂寞的。由于很少能重返社会,他们不是长住医院,就是留在家里。 即使重返社会,人们对他们的排挤和莫名恐惧,使他们被囚禁在一堵又一堵无形墙的背后,压抑了人类最原始的社交本能,寂寞变得更深、更重。 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记者见到了正在被监管的肇事精神病人李时翔。虽然他说话思维混乱、口齿不清,但有一句话却让记者记忆犹新:“村里人都不愿跟我说话,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我的哥哥在好几年前也跟我断绝了关系,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我觉得自己不属于这个村子。”村里人对他的不正常态度更让李时翔觉得自己好像是从外星球过来的。 “由于牢不可破的世俗观念,精神病人对世人的恐惧可能比你我对他们的恐惧,还要来得大。因此,对于精神病人,我们不要躲避,更不要歧视和唾弃,积极的沟通交流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杭州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的何鸣博士告诉记者。 社会偏见 缺少关爱催生“定时炸弹” 在伊川村,虽然大家都认为李时翔的脑子有点不大对劲,但由于他能自理生活,很多人都觉得他只是有点不正常。至于“神经病”或“疯子”这样的称谓,村民认为过于牵强。在他们的印象中,“整天往粪坑里钻,拿石子当饭吃”的那种人才叫疯子。 精神卫生知识的低普及率使整个社会对精神疾病缺乏了解,对于一般的精神病人很难作出判断。也就是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该村村民忽视对李时翔这类病人的戒备,从而酿出一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也因为缺乏相关的精神卫生知识,“精神病就是耻辱”的观念在很多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社会对精神病人存在着严重的偏见。“家里出了这样一个疯子,真是倒八辈子霉了。”在精神病医院,病人家属的这番议论已让人见怪不怪。 很多精神病患者就是在失去亲戚和朋友的支持下才流浪街头的。缺少了关爱,得不到基本的治疗,这在一方面加重了他们的病情,另一方面,对于隐性的潜在精神疾患人员也缺乏有效的了解和监控,而这部分人往往都是潜伏着的“定时炸弹”,一不留神就会对社会安定、人员健康造成威胁。 防治缺陷 精神卫生防治不力折射制度缺失 缺陷一:地方部门不够重视 “相对于经济建设,精神卫生可以说是渺小得几乎可以被忽略,直到出了事情,才能让领导惊讶得张大嘴巴。”很多搞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都有特别的感受。 小秋被害一事已过去十多天了,除了主管精神卫生工作的淳安县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去了解过情况之外,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在知道此事的情况下,并没有丝毫的表示,更没有具体的处理意见。 “孩子总不能死得这么冤枉,但这么多天了,县政府却始终没有人下来过。”该村的村民对县政府置之不理的处事态度表示不理解,大家认为县政府多少也得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缺陷二:人均防治费仅0.1元 得知淳安县政府用于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财政拨款的数据更是让记者寒心:全县45万人口用于精神卫生预防工作的只有4.5万元,也就是说平均一个人得到的精神卫生补贴是一毛钱,而在三年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转发了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措施方案的通知,其经费的标准是每人每年0.5元。 没有必要的经费,精神卫生工作难以开展。专业培训、具体指导、落实监管措施以及康复措施都需要人力和财力的支持,这也使得从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对于基本的病情鉴定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淳安县只有一个精神科大夫负责相关业务,还不得不从事精神科门诊和内科门诊的业务工作,以维持正常收入。这样的情况也使得那些地区存在一批隐性和潜伏的精神病人。 大多数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是由病人本身或者家属负担的,但因为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会导致很多家庭“因病致贫”。一些家庭因为经济困难,不得不把精神病人关在家里或者让其流落街头。 这种情况下,就不得不依赖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精神病人实施低收费或者免费治疗。 缺陷三:病人监管方不明确 “精神病患者经过有效治疗一般是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根治很难,如果不维持治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作,成为一颗‘定时炸弹’,因此对精神病人进行监护与维持治疗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何鸣博士告诉记者,精神卫生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要建立一个“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公安、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都需要积极地配合。 “我不知道到底哪个部门是负责管理精神病人的?我也不知道具体要把病人送到哪里去?”在采访过程中,枫树岭镇伊川村村支书汪代撑是这样告诉记者的,虽然他很了解李时翔有精神病的情况,但是对精神病人的监管工作却毫不知情,所以也不知道对于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民法通则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然而,看不到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身影,这实际上折射了监护制度的缺失。 “应该把精神卫生工作与社区医疗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要加强社区对精神疾病人员的调查统计、治疗监管措施,把这项工作普及到街道社区的各卫生站,普及到各村的卫生所,让社区工作人员担负起精神疾病的防治任务,分区域包干,对自己所管辖的精神病人情况就会比较熟悉,这样就可以避免精神病人对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一定的危害。”何鸣告诉记者。 【编后语】 根据相关统计,去年全国各种精神疾病患者已达1600万人,占总人口的1.23%,患病率已达13.47‰,发病率已达14.05‰,其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另外的80%因各种原因而流散到社会中。 毋庸讳言,我国精神疾病防治机制的处境是尴尬的,在一些地方处于可有可无乃至自生自灭的状态。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我国精神病患者的数量还会继续增多。我们期待,经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人们不再为此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