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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7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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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    
新闻图片要有“代言人”
——关于“图片总监”的三人谈
2004-7-1

    嘉宾:张蔚飞,《人民日报》华东分社图片总监;李楠,《深圳特区报》图片总监(两人皆为 中国新闻图片编辑最高奖——金烛奖得主)
    主持人:徐斌,《浙江日报》图片新闻部副主任
   
    主持人开场白:当今“读图时代”,新闻图片在报纸版面上的运用,越来越需要一种刚性机制来加以规范和保证。近几届的全国新闻摄影总编辑研讨会,都反复提出了报纸设立“图片总监”新岗位的建言。从目前全国一些报纸的实验性运作来看,定位准确、运转良好、工作到位的图片总监,已真正成了新闻图片在报纸中的“代言人”,并对报社新闻摄影工作打开新局面起着前所未有的支持作用。
    今天,我约请到了《人民日报》华东分社高级记者张蔚飞和《深圳特区报》总编室副主任李楠——两位目前在我国新闻摄影界有较高公认度和美誉度的图片总监,请他们谈谈对图片总监角色定位的理解,以及各自的图片总监工作的运作情况。
    主持人(以下简称“主”):张老师,你主持《人民日报》华东版摄影工作多年,身兼摄影部主任和图片总监两职,业绩和理念为业内广为称道。先请您谈谈担任图片总监后的最深感受。
    张蔚飞(以下简称“张”):我现在的职务是 “总编室主编”,负责决定报纸新闻版和专刊版面的所有图片稿。因此,我虽无图片总监之名,却行使着图片总监之职。
    我从图片总监这个新职位中,感受到了机制创新对于新闻摄影的重要性。由于这个新职务赋于了我对图片使用的决定权,我就可以尽可能地让一些符合新闻摄影规律的照片占领版面。我觉得通过“图片总监”之手,让好照片上版面的渠道更加通畅了。
    主:李楠,你是中国新闻摄影界少有的很年轻却对新闻图片拥有相当话语权的女性。作为《深圳特区报》的图片总监,你对新闻图片在版面运用上到底有着多大的决定权?你的“特权”是谁给予的?报社高层领导怎样支持你的工作?
    李楠(以下简称李):《深圳特区报》于去年专门下发了《深圳特区报图片总监职能》的文件,规定了图片总监的工作职责:由总编辑和编委会授权,进行新闻摄影报道的策划和组织;管理新闻图片在版面上的运用和新闻摄影专版。图片总监的工作权限是:对总编辑和编委会负责,签发各版图片;享有选择使用图片及图片在版面位置、大小和文字上的决定权(如遇领导活动的图片报道,应遵照有关部门的指示并参照摄影部的建议而定);各版面编辑在图片使用上服从图片总监的决定,头版图片由图片总监提出意见,最后由值班总编辑决定。
    我们的总编辑黄扬略曾谈到:图片总监是我们新设的岗位,是加强和规范新闻摄影报道工作的重要措施。图片总监是图片销售环节的负责人,从报纸需要的角度出发对摄影部提出图片要求,对摄影部的产品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图片总监相当于整个报社的大图片编辑,这个岗位是联结沟通摄影部——“采”与版面——“编”之间的桥梁。图片总监要告诉摄影记者报纸需要什么图片,同时,也要告诉版面编辑如何用好图片。图片总监设在总编室,兼任总编室副主任,责权明确地管理新闻图片。有了总编辑这么明确的指导思想,具体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主:李楠,你觉得这些“特权”,是你作为图片总监的核心吗?是你实现图片总监工作目标所必需的吗?
    李:坦率地说,如果图片总监没有这些权力,这个岗位只能是形同虚设。并且,我不认为这是一种"特权",这只是图片总监必须具备的权力。为什么一个报社要在摄影部主任之外再设一个图片总监?简单地说,就是加强图片进入到编辑环节之后的管理,加强图片在报纸整个运营系统中的管理。既然是管理,当然要赋予一定的权力。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些权力固然是由那个担任图片总监的人来执行,但不能认为这些权力是赋予个人的,应当理解为是赋予新闻摄影的。
    主:张老师,你与小李两人相比,年龄、资历、威信都差别较大。你觉得作为图片总监这个角色,个人因素和职位权力哪个更重要?
    张:应当说,两者都很重要。但就目前来说,职位权力更重要,因为有没有“图片总监”这个职位权力,一切都无从谈起。
    主:张老师,你是从摄影部主任转岗当图片总监的。你觉得这是图片总监人选来源比较合适的一条路子吗?其他还有什么路子?
    张:我个人认为这在目前是一条比较适合的路子。另外就是像李楠那样的“学院派”,在大学里对新闻摄影有兴趣、有研究的人,毕业后担任“图片总监”。
    由摄影部主任转岗的,画面感觉会比较好,但有的会在题材选择、政治把关、文字编辑等方面有所欠缺。学院派出身,有理论修养方面的优势,但问题在于,由于我们国家新闻教育体制上存在着有比办报实践更为严重的“重文轻图”的缺陷,能有几个学生在学校时就对新闻摄影有兴趣?更罔谈对新闻摄影的研究了。
    主:李楠,除了把每天的新闻图片编辑、包装成成品,促使它们在版面上用好用足外,你是否还界入摄影部工作的前几道工序,比如策划、拍摄等?
    李:介入摄影部的策划、拍摄,对于图片总监而言,是非常必要的。以前我就经常和记者一起去采访,尤其是一些重要的选题。图片和文字在编辑方面最大的不同是,文字可以在记者完成稿件后才开始编辑工作,而图片的编辑工作一定要开始在记者完成稿件之前。因此,如果图片总监只是坐等图片,只是被动地在有限的图片资源里作为,那么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我每周都参加摄影部的会议,对于记者提出的选题,我都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
    主:对你来说,你的工作职责是保证新闻图片在报纸上体现价值的最大化。你怎样追求图片独立价值与报纸整体取向的完美统一?
    李:这个问题正是我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摄影记者往往追求图片的独立价值,而文字编辑常常看重报纸的整体取向,二者不是总能一致的。我是这样理解的:必须将新闻摄影放在报纸的整个报道系统中去考量。新闻摄影可以独立,却不可以孤立。所以,单纯地提升新闻摄影还不够,单纯地给予新闻摄影特殊政策还不够,要从整个生产系统中去观察,图片与整个版面从内容到形式是否协调,是否能形成一种潜在的合力。在每天动态的出报过程中,所有的生产要素都是变量,如何调控这些变量,让它们处于一个合适的“度”上,这是必须全盘考虑的一局棋,必须把新闻摄影放在报纸的目标系统中去规划。
    主:张老师,你刚才说到设立图片总监是一种机制上的进步,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的报纸都适合设立图片总监这一岗位?
    张:至少从理论上说,目前报界要想摆脱新闻摄影滞后的局面,设立“图片总监”是值得提倡的有效措施。因为图片总监的岗位与职责决定着他(她)有效地决定着新闻照片在版面上的处理。这正是目前报界在探索了14年(从银川会议算起)的繁荣新闻摄影之路后仍不见大的突破的症结所在。
    在这里,我想引用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总编辑曹焕荣2001年在第五届全国报纸总编辑研讨会上的发言。他的发言题目就是《用主要精力抓编辑》,他说:“在要钱给钱、要物给物、要人给人、要版面给版面的情况下,提高新闻摄影质量的路径是什么?有的说:抓记者。其实,单就照片‘可遇不可求’这一特点而言,仅抓记者队伍可能于事无补。我的主张:为整体提升一份报纸的摄影水平,必须解决图片编辑的失缺。”在谈到华东分社的成功原因时,他说:“我们终因致力于图片编辑而使华东分社的新闻摄影在竞争中得以某种凸现。”
    主:二位,你们分别来说说,如何保证图片总监能正常发挥角色的积极作用呢?
    张:我想要有三个方面的保证。一是报社领导尤其是总编辑的重视,得给你设立这个岗位,赋予你这个“权力”;二是“图片总监”要放在合适的地方,不要放在摄影部,放在摄影部主任手下就不可能成为“图片总监”,应当放在总编室领导班子里比较合适,像今天李楠的位置;三是图片总监的个人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李:要想图片总监真正发挥作用,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建立现代新闻摄影新机制。这是时代的需要,现实的需要。只有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运营机制,才能保证摄影能量的最大发挥,才能将一张好图片、一个好版面的“偶然出现”变为“经常出现”,甚至“必然出现”;也才能保证图片总监不显得多余,反而是必需,保证其责、权、利落实到位,一以贯之。
    主:二位,作为一个称职的、成功的图片总监,他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哪几方面的能力?
    张:我想不外乎这几个方面:一是对新闻摄影有真知灼见,尤其要明白新闻照片与文字新闻各自的优势和不足,要善于运用摄影的形象语言去弥补文字新闻的不足,才能彰显出新闻照片的优势和地位;二是要有较强的把关能力,包括政治的、新闻的、文字的;三是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策划能力,当然还要有“甘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奉献精神。
    李:我以为:第一,有坚持原则的勇气与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第二、有敏锐的新闻感(图片是新闻的表现方式之一,对于报纸而言,首先是新闻的报道效果,然后是图片如何表现新闻的效果)和敏锐的政治素质;第三、对摄影技术的职业标准和对视觉语言的行文,也就是对影像好坏有独到的感觉;第四、有对平面媒介的形象感觉(怎样处理图片能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第五、必须掌握一些技术,如较好的文字功夫、通英文、熟练上网等。
    主:李楠,你知道国外报纸有类似图片总监这样的职位吗?
    李:在国外,图片总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因为国外报纸版面是先定图片,再选择文字配图片。在这个岗位下面,有分门别类的十几二十几个图片编辑,甚至更多。他们全部在图片总监的指挥下,为各版块提供精彩图片。不能想像,一家报纸,如果没有图片总监,将会是什么样子。
    主:在目前中国报纸的图片意识普遍还不够强的情况下,以设立图片总监职位并赋予特权来保证图片在版面上的运作,这是一种权宜之计还是长久之计呢?从机制创新和规范运作来看,这是一种“人治”呢,还是一种“法治”?
    张:即使当时设立“图片总监”的那几家报社,有急于摆脱新闻摄影长时间徘徊不前的困境而采取一种“权宜之计”的因素的话,那么随着“图片总监”工作成效的日益显现,很自然地会转变为“长久之计”。随着图片总监作用越来越明显,慢慢地演变成采编流程中一道必经的环节时,图片总监就是“法治”了。
    李:从根本上来说,设立图片总监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也不是一种“人治”。从一开始,这个岗位就是报纸机制创新和规范动作的一种具体体现。它必须是“法治”。当然,如果是一位素质特别高的人来担任这个职务,肯定要比一个素质一般的人要好。但是,超人能人不能代替机制本身的作用,超人能人也只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机制创造的机会。
    主:非常感谢二位在百忙之中抽空参与这次谈话。感谢二位的高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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