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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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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画外音    
从电监会“郑重声明”说起
王立雪 唐苏春2004-11-1

  近日,一些媒体播发《我国电价改革方案即将出台 居民电价将适当上调》消息后,国家电监会马上发表郑重声明:电价上调消息严重失实。
    怎么会出现“严重失实”呢?大概是出于记者的“新闻敏感”吧!可能是觉得北京每度电价上涨了4分,就想到全国的电价会不会涨,于是就采访了一些不具有发布权威消息的人。这表明,记者的采访太草率。要采访,也要采访权威部门、权威人士,决不能想当然,也不能图省事、怕麻烦,更不能单纯为抢新闻就宁可信其有,甚至捕风捉影。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声明中说,电监会和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合作的项目是《中国电价战略——电价形成与监管》的课题研究,并非我国电价改革方案。消息中所称的某某某先生,只是亚洲开发银行的普通职员,其言论不代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也无权代表国家电监会。
    这样的“严重失实”,负面影响很大。因为电价上涨牵扯到国计民生。据人民网11月10日报道,因北京电价上涨4分,许多市民在银行的人工售电柜台前排起了“长龙”,一天的售电量翻了近17倍。所以,涨价之类的事关系百姓生活,报道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不良后果。像这类报道,老百姓是当成文件来看的,它不像一般的新闻,听完看完也就完了。正因为涨价之类的事关系重大,所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价格法》和《电力法》,电力价格政策和价格水平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管理的。要调整居民电价,必须经过相关的程序:首先由电网企业提出调价申请,然后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报经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不是谁随便说说的。可见,记者不但要有新闻常识,还要有社会知识。同时,记者的稿子,编辑要把关,新闻单位的领导要审稿,要层层把关。尤其是对这样的消息,一定要多核实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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