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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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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1    
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切实提高新闻工作水平
本刊特约评论员2005-7-1

  编者按:6月17日,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省记协在杭召开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会上,省委宣传部领导传达了全国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座谈会精神,并就我省如何确保新闻真实性、制止虚假新闻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工作部署。全省11个市的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和省市新闻单位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和交流。
    本刊从本期开始,推出“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专栏,与新闻界同仁一起认识制止假新闻的重要性,剖析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危害,介绍有关新闻媒体在制止假新闻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铲除假新闻这一新闻界的“毒瘤”,维护媒体形象,提高媒体公信力。

    近年来,虚假新闻报道时有出现,严重损害新闻真实性原则,损害新闻媒体公信力,危害新闻事业的发展,已成为新闻界的一大公害。为了进一步深化“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的部署和要求,彻底铲除虚假新闻报道滋生的土壤,我省宣传部门及媒体单位,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有效开展工作。
    一、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虚假新闻报道取得实效
    总的来看,我省新闻战线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效,在深入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上有了新的进步,在治理“四大公害”上有了新的成效。但是,我们不能过高估计已经取得的成绩。虚假新闻的猖獗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还有虚假广告、假冒记者,概括起来可称作“新闻三假”。这是玷污新闻工作形象、动摇新闻工作根本的毒瘤。中宣部领导剖析虚假新闻报道的“五种表现”、“八个特点”、“六个原因”很深刻,很有针对性,为我们贯彻中宣部的部署,捍卫真实性,铲除假新闻指明了方向。
    联系我省新闻战线的实际,总体而言,主观造假的新闻报道还不多见。但是,存在的三个方面问题值得引起高度警觉,严肃对待。一是在个别真实与总体真实的把握上问题较多,导致新闻报道总体上的不真实。比如,有的新闻单位热衷负面报道,炒作负面报道,甚至整版都是负面报道,扭曲了社会进步的主流。二是作风不深入、审稿不严谨,导致报道或事实失实,或细节失真,这种情况几乎每天都有。三是转载其他媒体的报道不核实,导致转载失实,甚至转载虚假报道,以讹传讹。
    虚假新闻不会完全绝迹,制止虚假新闻报道是新闻战线的长期任务。回顾历史,“大跃进”时期的新闻报道“放卫星”,“文革”时期的新闻报道“假大空”,严重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真实性原则,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就是极左思想的干扰和影响。今天,我们分析虚假新闻为何沉渣泛起,虽有大环境的影响,但主要是新闻单位内部出了问题。一是指导思想有偏差,把真实性原则与经济利益对立起来,为了蝇头小利,不惜放弃真实性原则。二是管理制度有缺陷,或失之过宽,不敢从严管理;或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
    切实贯彻、落实中宣部的要求,我们应着重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各市委宣传部、省级各新闻单位要专题部署,向全体采编人员及时传达中宣部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的要求和中宣部的部署上来,把坚决制止虚假新闻报道列入当前“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重点,抓紧抓好。
    二是各新闻单位的编委会要进行专题讨论和分析,明确治理重点(文化娱乐报道、体育报道、经济报道),提出治理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要开展“坚持真实性,铲除假新闻”的大讨论,对采编人员进行再学习再教育。首先,要高度重视,使全体采编人员像珍惜自己的生命那样坚守真实性原则,决不允许见怪不怪,熟视无睹。其次,要着力解决新闻理念上的偏差,牢固确立正确的新闻观,即党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第三,要着力解决导向把握上的双重标准问题,牢固确立全面的导向观,即所有媒体、所有报道都必须遵循同样的导向要求。第四,要着力解决面向市场中的拜金主义倾向,牢固确立社会效益至上的利益观,决不能把新闻媒体和新闻报道商品化。第五,要着力解决采访作风中的肤浅投机问题,牢固确立始终坚持“三贴近”的实践观,坚决纠正“记者不记,编辑不编,电话采访,拉网小调”的工作作风,所有事实和细节必须认真核对。
    二、把握当前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和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省的经济社会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重要关口。可以这么说,新闻战线处于意识形态的最前沿,也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各种利益调整、维护社会稳定等等,都与新闻战线密不可分。舆论引导的任务非常繁重,维护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作为新闻工作者要清醒把握大局,决不能满眼歌舞升平,更不能麻痹大意,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握导向,守土有责,引导有力,切实提高做好新闻工作的水平。
    1、重大报道任务繁重,正面报道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
    要把正面报道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制止虚假新闻是起码的要求。我们要以品牌化战略为抓手,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对此,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进行专题研讨,各家新闻单位今年都要根据各自特点在做大做强、做精做优上取得进展。
    2、各种社会矛盾凸现,热点引导能力亟待进一步增强。
    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总体来看日趋规范成熟,即“统一发布,适时适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忽视主管部门审稿。审稿不是“管卡压”,而是探求真相的必要途径。二是忽视社会效果,事故报道追求感官刺激。三是在同一报纸和时段,负面报道过于集中的问题仍未真正解决。
    媒体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陈敏尔部长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全省总编台长研讨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即:“问题要看准、分析要透彻、引导要有效,不要火上浇油、不要小题大做、不要人云亦云”。但总体来说,有些媒体在热点引导方面还是比较盲目。一是没有牢固树立引导责任;二是没有准确把握大局;三是引导方法不得当。多数是只会提出问题,甚至以偏激的情绪和方式提出问题,而不是引导受众如何看待这些热点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破坏性思维大于建设性思维”。比如,关于如何认识转型期的浙江经济的瓶颈制约,我们的媒体就很少去研究,去引导。比如,房地产虚热问题,很少看到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好报道。再比如,对高考,热衷于围绕考题炒作,没有认真研究学生的成长环境等问题。总之,希望新闻单位在热点问题上,“少一点破坏性思维,多一些建设性理念”。
    对于舆论监督报道,各地各新闻单位在舆论监督中应注意把握两条:一是要确立舆论监督是正面报道组成部分的重要理念,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决不能干扰大局。二是要在改进中加强,首先要改进,着重搞好党政部门和新闻单位两个方面的规范。
    3、信息传播日趋多元,监管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监管体系建设问题,我们要重点建设三道防线:一是内部监管。新闻单位要重点把《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二是社会监督,要总结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三是行政监管。当前,在继续抓好新闻阅评的同时,要研究建立新闻媒体评价机制,每年公布排名;研究制定报纸版面与采编人员合理配置的强制性制度。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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