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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2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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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消息    
加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
2006-12-1

  据新华社12月4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文明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为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繁荣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近日制定出台。
    《意见》在明确了创建文明行业的指导思想后,提出了创建文明行业的目标要求:以“以人为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建设和谐文化、营造和谐氛围为重点,以“诚信兴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要求,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多出精品为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新闻出版行业各项建设的协调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创建文明行业要坚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纠建并举,把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行风建设放在创建工作的首位并贯彻始终,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行业文明程度。要通过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行业科学管理,全面规范行业行为;深化基层单位创建,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培育行业精神;坚持依法、科学、民主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和行业监管手段,解决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创建文明行业考核评选表彰长效机制。按照辖区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新闻出版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选工作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意见》就文明行业考核的原则方法和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以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管理做了规定,还就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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