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珠 李紫 2005-5-14 据国家文物局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世界文化遗产28处,目前已经查明的古建筑、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全国共有40余万处,字画、瓷器、青铜器等馆藏珍贵文物1200万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69处,我国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000多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全国各类博物馆的数量已达2000余座,每年推出陈列展览8000多个,接待国内外观众1.5亿人次,文物保护工作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增强。 保护这些无价而又脆弱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向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国政府付出了巨大努力。仅“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专项补助经费就达6亿多元,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费用达10亿多元。同时,各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也投入了近20亿元。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馆藏文物建档和全国文博单位基本情况普查等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包括西藏布达拉宫、天津独乐寺、青海瞿昙寺、河北隆兴寺大悲阁在内的一批建国以来较大的文物保护工程陆续完成,基本实现了前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大的险情的目标;故宫、洛阳龙门石窟、大同云岗石窟等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大规模整治,使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配合国家经济建设而开展的考古工作不断取得重大成果,如湖南湘西里耶秦简、成都金沙商周遗址、西安安伽墓等发现,极大地推动了对我国古代历史和文化的认识;包括边疆考古、水下考古、航空遥感考古在内的考古学术研究进展加快;新建的上海博物馆、河南博物院、西藏博物馆、青海省博物馆、福建博物院等现代化程度较高,提升了我国博物馆的综合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