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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6月2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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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了3年的地名要花4万元买,否则须改名

小区有偿命名引来争议
本报通讯员 李益明 2003-6-25

  本报讯 衢州市“裕丰花园”在即将竣工验收之际,该市地名办却要求开发公司将“裕丰花园”改名为“明月坊”,否则要向地名办交4万元有偿命名费,从而引起一场地名风波。
    裕丰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衢州市引进的一家外来企业,2000年到衢州开发“裕丰花园”。项目启动后,裕丰房开公司先后在报纸、电视台、公交车灯箱上做了广告,总投入至今已达100多万元。2002年8月出版的《衢州旅游交通图》上也把该小区标为“裕丰花园”。但一直没去地名办审批,其间也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干涉。
    2002年6月,裕丰房开公司得知小区命名需报市地名办审批,于是要求申报“裕丰花园”的名称,但市地名办的答复是:交4万元进行有偿命名,或按地名办要求改为“明月坊”。
    裕丰房开公司认为,对“裕丰花园”,近在咫尺的市地名办不会不知晓。当初不讲,事隔几年后,公司已投入百万元广告费,才提出要改名。这个损失谁来承担,小区易名户主与市民能接受吗?
    衢州市地名办则认为:早在1998年,衢州市地名办就对老城改造和城区扩建规划部分作了命名,其中裕丰房开公司的地域(南区长途客运中心对面)被命名为“明月坊”。2000年入衢、去年开工建设的裕丰房开公司应该了解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批准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时,企业就应该到市地名办申报地名。
    市地名办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要冠以自身的名称,得交纳命名费,而企业无偿命名的事,市地名办至今没有听说过。
    今年6月19日,裕丰房开公司又突然接到市地名办的通知,称企业可以继续以“裕丰花园”做小区楼盘的销售广告,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时,要按照地名办制定的“明月坊”名称签订。
    对此,裕丰房开公司既懊丧又无奈,而许多户主则感到愤慨。衢州市文化局一位退休干部说:“明月坊”不是该地域的原有地名,与衢州历史文化名城风马牛不相及。“坊”者,街道也。而裕丰花园占地23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显然以“坊”做该住宅小区的地名不妥。而寓意衢州百姓“富裕、丰衣足食”的“裕丰花园”既好听又好记。一家房地产公司经理提出,现在搞政务公开,大到政府工作报告、城市规划,小到市树、市花命名等,都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的意见,那么,小区如何命名是否也可以广泛征求一下市民和业主的意见,而不是市地名办一家说了算?
    这场争论还在继续,“裕丰花园”到底该不该改“明月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