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3日,德清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由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件,被告施某已向法院交付7544.88元,一起久拖未决的交通赔偿案得到圆满解决。 去年10月15日9时许,德清县干山镇村民施某驾驶拖拉机,途经桐乡时与老农徐某发生刮擦,造成徐某受伤。桐乡市交警大队认定施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判令施某赔偿徐某7544.88元。但施某以拿不出钱为由,一直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