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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月2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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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小陈的新年烦恼——

大年初五,店里丢了裤子
本报记者张宇灿 2004-1-28

  本报讯 过年加班辛苦是不必说,不过双倍的工资也给小陈的这个春节带来了很多希望。可是在自己手上丢失的那条店里的裤子,让小陈的心情由轻松转为烦恼。
    小陈是杭州武林门一家服装店的服务员,为了多赚些钱,她已经整整两年没有回过江西老家了。这个春节,她又一次留在了杭州,为老板看守店面。前天下午1点多,一对40多岁的夫妻走进了服装店,看中了店里一条灯芯绒男式休闲裤。小陈热情地请他们试穿,后来又有两三个人进店看东西,小陈忙前忙后招呼着顾客。只不过一两分钟再回头,那对夫妻已经消失了,他们看中的那条裤子也不见了。
    按照店里的规定,丢了服装要从服务员工资里扣除相应的钱。“我春节加班一天也赚不了这么多钱的。既然看上了裤子,总不会买不起的,况且那条裤子的标价也只不过60元,就这么一声不响地拿走了……听口音,他们都是杭州本地人,怎么就不想想我们外出打工者的苦处。”小陈的声音充满了无奈。
    不过,小陈最后还是很好心地揣测着:“说不定他们能还回裤子或是送回钱。大过年的,谁也不会这么没人情味吧。我愿意相信,他们是真急着有事忘了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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