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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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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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垃圾有了好“归宿”
· 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活”起来
·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 特困户搬新居
· 人才人事工作要为
“两创”总战略服务
· 《浙江省地图集》昨首发
· 贵在结合实际
重在解决问题
· 余杭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
· 加快建设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
· 关注森林 关注生态
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
· 我省中小企业吸纳
1300万劳动力就业
· 平安和谐新实践
· 认真负责 精心组织
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 把政策性农房保险
作为民心工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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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怎么办?
余杭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
  本报讯(记者 高丽敏 通讯员 朱勤)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让受害者生活陷入困境,怎么办?去年10月,杭州余杭区出台司法救助制度,每年安排1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解除困难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至今,已有11个案件中的受害人领到了总计12.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

  前些天,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收到了一面写着“柔情扶病孩,铁肩担道义”的锦旗。送锦旗的是小鱼(化名)母女,小鱼妈妈感激地说:“多谢你们的司法救助,让我们渡过了难关。”8岁的小鱼是余杭良渚镇村民,患病后需要一大笔医疗费用。父母前段时间离婚,根据离婚协议父母各承担小鱼一半的医疗费,但父亲迟迟不交医疗费,无稳定收入的小鱼妈妈无奈之下诉讼到法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小鱼父亲确实收入不高,无法一下子拿出医疗费。于是,余杭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先给予小鱼家7000元的司法救助款。

  据了解,余杭区已将司法救助程序制度化。这笔专项资金遵循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小额救助、适时救助和一次性救助5项原则。救助对象包括刑事案件中因案件未破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缺乏经济赔偿能力,致受害人或受其赡养、抚养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而致申请执行人遭受严重的生活困难;证人、鉴定人因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等。这样的救助力度,在杭州乃至全省都不多见。

  值得关注的是,余杭的司法救助对本地、外地人一视同仁。去年10月,安徽民工段其南在给当地农民盖房子时掉了下来,摔成残疾。段其南向法院起诉,法院执行时发现,该农户已人去楼空,没有财产可执行,法院司法救助2万元,暂时解决了小段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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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余杭每年拿出150万元用于司法救助 2008-1-11 48256F32002924A6482573B600319AC9[A2-高丽敏≈B1-吴雅茗≈B1-王国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