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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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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你问我答
  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增值税申报流程

  问: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请问增值税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答:请按月在规定时间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提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纳税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资料各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遗失

  问:遗失了税务登记证,该如何补办?

  答:纳税人在遗失税务登记证后,应及时在新闻媒体刊登原证作废的公开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供有关证据,申请补发。

  在办理遗失税务登记证补办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新闻媒体公开声明作废原件和书面申请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领取补办的《税务登记证》。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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