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0版:今日关注
3  4  
PDF 版
· 释放企业资本收益
民企同样可以成为公众企业
· 浙企成长新模式:
“全员创业”应对金融海啸
· 除了老板
所有员工都是拿干股的股东
· 失意“鸭司令”变形“石老板”
老板和员工是合作型的利益结合体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11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除了老板
所有员工都是拿干股的股东

  绍兴县轻纺城凤凰庄纺织品有限公司正在完善2009年版的职工持股方案,根据这个股东会议已经通过的方案,持股员工将从2006年的管理层扩展到全体职工。

  相对于2006年度的第一次股份制改造,这次改造进行得非常顺利。在2006年第一次股改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姜朝树获得了广东分公司10%的股份,当年分红二三十万元,2007年达到40万元。

  因此,职工目前看到的全是持股的好处。因为不出资的股份,只参与分红,而不承担公司亏损。当然,不出资的股份也只能拿到股份分红资金的50%。姜朝树甚至将自己大学毕业的女儿姜麟琳也介绍进总公司,出任行政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专员。

  公司老板何锡辉是四川省泸州市土主乡东阳村人,1993年在绍兴轻纺城开了家布行,主做面料生意。2001年成立现在的凤凰庄公司,并开始自己生产相关产品。其公司的员工以老乡居多,主要经营休闲女装面料,在绍兴县纺织行业具有相当的知名度。

  在金融海啸来袭,纺织业遭遇“寒流”的时刻,这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甚至引起了中国轻纺城管委会的注意。

  此次股改与2006年方案相似,但扩大了持股面。在上次股改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生产和经营岗位主要负责人得到了老板赠予的股份。当时为了方便,将公司固定资产评估为100万股,每股相当于100元,管理层每个人拿到了9%到13%不等的股份。当然,由于是赠予的股份,股份只有分红权而无处置权。

  股份的大小并不由老板一人说了算,而是全体股东评议,以个人贡献大小,决定其股份多寡。其中在总公司和5家分公司中只能持一家,不能同时持有。

  为了鼓励员工真正入股,当时规定,员工未出资的,按1∶0.5分红,也就是说,只能分得每股利润的一半;相应地,企业亏损也不负责。

  员工入资所持股份10%资金的,按1∶0.6分红,出现资比例和分红比例依次类推,如果出资50%,则按1∶1分红,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这相当于将股份折半价卖给员工。”姜朝树说。即便如此,当时也没有人出资入股,“那时候对这个并不那么了解,心存疑虑。”最后只有郑州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象征性地以现金入股。

  在公司的决策投票中,倒是每个人都有投票权,且每个股东只有一票,包括在分配股份这样的事件上。“如果按比例的话,老板一个人就可以决定了,其他股东股份加起来也没有他一个人多。”姜朝树说。

  2009版股改方案最大的变化是增设了“部门股”,即相当于员工股。不过,这个股份不直接到个人头上,而是以年底分红的形式先将红利分给部门,再由部门分给所有员工。

  之所以增加“部门股”,是为了“让每个员工都有股东的感觉,把做好公司当成自己的事业。”老板何锡辉说,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发展中潜在的风险也不断增加,此举是应对目前的经济形势,让企业和员工共度时艰。

  实际上,两三年前公司就已经感觉到了竞争的残酷性,现在的经济形势只是印证了当时的判断。为了使公司能够适应新形势,健康发展,完善公司的经营体制势在必行。

  姜麟琳因为是新员工,没有股份,这次改革中也只能在部门股里拿到分红。“不要股份?找不到不要的理由啊。”

  “部门股”的分配中,表现优异或者被评为当年优秀员工的、工龄长的员工、部门领导分红比例可以适当增加,工作不到一年的员工、当年被开除或者自动离开公司的员工无分红权利。

  和管理层的个人股一样,每个部门的股份也不同。如销售部就有8000股,而后勤和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则只有2000股。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今日关注 00010 除了老板
所有员工都是拿干股的股东
2008-11-26 浙江日报000102008-11-26000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