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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经济租赁房“只租不售” 经济适用房“先租后买”
杭州“夹心层”群体纳入住房保障
  本报杭州2月27日讯(记者 毛珺 通讯员 李明华 章美丽) 杭州城市“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有望在今后几年内得到缓解。记者今天从杭州市房管局获悉,《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夹心层”群体正式纳入杭州住房保障体系。

  城市“夹心层”群体住房一直以来都是个棘手问题。据杭州市房管局统计,每年约有2%左右摇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因家庭困难无法支付房款,不得不放弃。还有一部分低收入居民,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

  与经济适用房有所不同,经济租赁房“只租不售”,目前各个区(县)建设的创业人才公寓等,原则上就属经济租赁房范畴。根据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经济租赁房采取单位申请制,无业人员可通过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最长3年为一个租用周期,超过期限需重新申请审核。申请对象需符合在杭州市区有实际工作、无房等条件。

  (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办法》改变了以往将准入条件与户籍挂钩的做法,首次将非杭州户籍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覆盖范围。

  同时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则是对原有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一个补充。《细则》针对第一类“夹心层”人群,规定申请居民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可先支付30%以上首付款,再交纳部分租金给开发建设单位即可入住,剩余购房款按照初始房价在5年租赁期限内支付完毕。

  两项政策措施虽已出台,不过居民要申请到住房还需等待一段时间。来自杭州房管局的消息,一期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已在筹划建设中,有关部门正整合约700套现有经济租赁房源,预计今年年底推出。用于“先租后买”的经济适用房需新一轮招投标后才开工建设。值得一提的是,这两种住房的租金,都将实施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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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杭州“夹心层”群体纳入住房保障 2009-2-28 48256F32002924A64825756A00466E5B[B1-郑建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