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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财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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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你问我答
  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废旧汽车开具普通发票

  问:废旧汽车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如何处理纳税报表?

  答: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存在退税的问题。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表一第16栏的“免税货物”中“销售额”数。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外资企业服务性收入超50%

  问:我们是外资生产企业(经营范围里有服务),之前有申请所得税“两免三减”政策,由于亏损所以一直都还没有享受。根据新规定,从2008年开始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当时申请时,公司以生产为主,现在公司偏重于服务,服务的收入大于生产的收入,请问是否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

  答:根据有关规定,在开始获利年度起计算的减免税期限内,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不得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免、减税优惠待遇。因此,2008年开始获利的贵公司,其服务性收入大于生产性收入,按上述规定不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过渡优惠政策。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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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财税之窗 00011 你问我答 2009-5-15 48256F32002924A6482575B5001334FC[B1-顾志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