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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版

4月经济主要统计数据揭晓

浙江CPI涨3.7%

  本报杭州5月11日讯

  通讯员 吴晓燕 李莉

  记者 苏靖 

  

  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消息,4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3.7%,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为今年以来最大,超过了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2.8%的涨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所调查的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全部上涨,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食品类价格及居住类价格涨势强劲,涨幅分别为6.6%、6.1%和6.0%,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叶飞霞认为,除了去年同期CPI基数较低的因素以外,4月份我省CPI涨幅较高的重要因素是食品价格的大幅攀升。由于南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情,使得输入我省的蔬菜价格上涨较快,入春以来气候异常导致鲜菜价格出现今年以来最大的涨势,涨幅为24.3%。

  工业消费品价格与服务项目价格的上涨,是促成4月我省CPI上涨较高的原因。国际原油价格高位运行拉动液化石油气及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其中液化气价格上涨46.4%,涨幅创十年来的新高。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金雪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管理通胀预期方面,地方其实也能有所作为。物价因素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由于各地的产业结构、出口导向、商品生产结构不同,对影响CPI结果的各种权重价格也有不同的影响。

  金雪军说,虽然通胀一般来说是指宏观层面,但在省一级的地区层面仍有一定的调节空间。比如,大家关心的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虽然并没有直接体现在CPI中,但是对工资、房租等的影响还是可以传递到其他相关物价,对相关产业也会产生连锁效应;再比如,货币集聚的差异,资本流向可能影响到企业财务成本,也会影响到社会特定条件下的信贷利率,最终反映到CPI的变动。


浙江日报 经济版 00010 浙江CPI涨3.7% 2010-05-12 nw.D1000FFN_20100512_3-00010 2 2010年05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