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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通讯员 陈正明 毛应勇

  

  本报讯 日前,义乌警方推出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新举措。

  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就是以财产登记的形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信息采集并纳入系统管理。为此,义乌警方根据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的自愿申请,在电动自行车销售部设立“户籍化”管理信息登记点(不收取费用),电动自行车销售与防盗登记同时完成,并在电动自行车上张贴防盗标识。登记仅针对销售的新车,不包括旧车、二手车,并不得对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残疾车进行登记。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2010-07-07 nw.D1000FFN_20100707_8-00011 2 2010年07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