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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社会

初中辍学 易走向犯罪

  本报乐清7月8日电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王海亮

  

  今天,乐清法院在全省首次公布2007至2009年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白皮书认为,初中学历者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群体,初一或初二后辍学者更易犯罪。

  有关数据也支持这一观点:在乐清法院被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中,初中学历(包括中专)686人,占70.3%;小学学历221人;高中学历65人。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暴力化倾向。数据显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绑架、强奸、非法持有枪支等严重暴力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0%以上。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1 初中辍学 易走向犯罪 2010-07-09 nw.D1000FFN_20100709_12-00011 2 2010年07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