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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1版:财税

你问我答

销售自产再生水免增值税

  问:中水是否属于再生水?销售自产中水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中水属于再生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展品无偿赠送要缴税

  问:我公司在展览会上展示公司所经销的工艺品,之后撤换下来的展品作为纪念品现场赠送给前来洽谈的客商,请问这些展品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如果上述公司仅仅将样品用于陈列展示,没有转让货物所有权,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撤换下来的展品用于无偿赠送给与会客商,则应按上述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日报 财税 00021 你问我答 2011-07-07 2053155 2 2011年07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