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百态
索贿受贿太猖狂
因大肆索贿受贿1645万元,其中一次索贿高达10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原副区长吴腊根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全部上缴国库。1996年至2006年,吴腊根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4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行贿人在工程中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方便”。
——目无法纪,最终还是被自己的贪婪害得无法回头。
靠地自肥落法网
近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受贿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国华在土地划拨、项目审批、申请银行贷款、探矿采矿手续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受贿428.28万元、美元两万元。张国华夫妇仅房产就多达16套,另有价值111万余元的金银条、玉器、手表,以及17.2万元购物卡等。
——土地官员理应把保护土地资源作为神圣职责,可悲的是,一些人却当起了名副其实的“土地爷”,竟监守自盗,打起歪主意。
弹性收费谋私利
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临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兰山办事处原主任郑士平有期徒刑10年。2005年4月至2011年4月,郑士平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审批人防手续、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30.2万元,并为他人违规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1344万元。
——标准公开,减免条件公开,但具体办理减免手续却不公开。这让那些无视国家利益的人违规操作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