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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官告民
也是进步

  因两位上访者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存在涉黑、暴力执法等违法行为,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政委陈毅强等,分别以涉嫌诽谤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他们道歉。

  与日益普遍的民告官案件相比,如今引发热议的这起案件,不仅颇有几分新意,更多了一份理性。身在公安部门,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名誉受到误解时,所做的并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诽谤者”拘留或逮捕,而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本身就是法治进步的一个积极信号。

  近年来,官员利用公权进行压制和打击的事件,屡见不鲜。有公务员因发短信质疑上级领导而入狱,有记者因正常的舆论监督而被跨省追捕,甚至有普通公民因醉酒在县政府大门前发几句牢骚而被拘留……

  正因类似“权大于法”、“以权代法”的怪事时有发生,不断加剧民对官的偏见,使官民之间的一些正常纠纷也被披上一层灰色,毕竟普通公众眼中,官员始终是“强者”。通过法律手段来化解官民纠纷,不仅可以让官与民平等博弈,还可以给权力蛮横者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诉求发生摩擦在所难免。因此,民告官渐成“常态”的今天,也应理性看待官告民。毕竟无论是谁,在法庭上,只有原告与被告,而没有官和民的区别。官员只有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而不是通过手中权力来维护自身利益,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才能让民众敢于维权。

  当然,我们也要防止官告民的过程中,再次出现利用公权干涉司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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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进步
2012-02-23 2338173 2 2012年0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