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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1个多月,30多条小生命不幸溺亡——

请给孩子系上“安全带”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张祎喆 周洲

  本报永嘉7月9日电 “一个上小学二年级,另一个上小学三年级,两个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一下子就没了,实在让人痛心。”今天下午,永嘉县瓯北中队的消防战士说起刚刚发生的这起儿童溺亡事故时,一脸惋惜。这一悲剧,也让人们再次把目光聚焦到暑期学生安全问题。

  两名孩童水塘溺亡

  两双歪歪扭扭放置的拖鞋、两套随便扔下的衣服……身在永嘉打工的豆豆(化名)妈妈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儿子与小伙伴明明(化名)留给自己和这个世界的最后痕迹。

  今天下午2时57分,永嘉瓯北消防中队接到求助电话,称瓯北东瓯街道礁下村飞球阀门厂后面一个水塘里,两名小孩在玩水时不慎溺水,情况危急。

  救援人员10分钟内赶到现场。只见事发地距离周边工厂不远,杂草丛生,一个大约50平方米的水塘,因为前段时间的大雨而显得浑浊不堪。附近村民、工人闻讯后纷纷赶来,却丝毫没有寻见孩子的半点踪迹。据现场群众介绍,溺水的是两名小男孩,之前发现他们在水塘边玩耍,后来有人经过时只看到水塘中冒气泡,人已不见。随即,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恐怕凶多吉少。”水塘边,一名村民小声地嘀咕。而豆豆妈妈已经瘫软在地上,说不出一句话来。经过半个小时的拉网式搜寻,两名孩子终于在水塘中被找到。此时,距离他们溺水已近50分钟。虽经现场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8岁的豆豆和10岁的明明再也没能睁开眼睛。

  据消防战士介绍,两名孩子的父母都在当地务工,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看管,导致悲剧的发生。

  溺水事故不减反增

  入夏以来,我省各地已发生多起孩子溺亡事故。就在4天前,永嘉县巽宅镇5名中学生一起去楠溪江上游游泳,结果造成两人溺水身亡,其中一个15岁,另一个14岁。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月1日至7月7日,全省已发生2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共有35名未成年人(幼儿和中小学生)溺水身亡。最小的才两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而在去年同期,则发生11起溺水死亡事件(包括成年人)。

  不断增长的数字、一次次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敲响了暑期安全的警钟。只是,警钟年年敲响,溺水事件为何不减反增?

  游水嬉戏,是孩子的天性。据统计,儿童溺水事件的多发地集中在临近水塘、江河地区。近年来,采砂盛行导致许多地区水流湍急,十分危险;许多工地挖沙挖泥后留下一些大坑,雨天积水后形成无人看管的水塘,造成悲剧屡屡发生。

  此外,孩子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救能力与必要的急救知识,使得溺水死亡的几率大大升高。值得注意的是,溺水者多为留守儿童,一旦放假,他们就无人看管,在没有成年人看管的前提下前往河塘嬉戏,极易酿成悲剧。

  加强求生技能训练

  怎样才能减少儿童溺亡的悲剧?据浙江在线网站今天推出的一期关于暑期儿童溺水事件的调查显示,当问及是否掌握一定的自救知识时,参与调查的50名网友中,只有45%的网友选择了“懂得一些”,而55%的网友表示“并不具备任何自救能力”。

  “在日常教育中,家长和学校除了要让孩子强化安全、自助、自护的意识外,帮助孩子掌握一定的求生技能十分重要。”一位疾控部门专家指出。

  在众多的儿童溺水事件中,一人遇险,其他孩子施救,是造成死亡人数增加的重要原因。一些孩子看到同伴出现险情,会直接跳下去救人,殊不知,在水中挣扎的人往往蛮力很大,极易抓住施救者不放而造成险情。因此,有关专家一再强调,同伴溺水,不提倡少年儿童下河施救,而要在岸上呼救、报警,请大人帮忙施救,也可在岸上抛木板、救生圈等相救。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孩子游泳最好在大人的陪同下到正规的游泳池,千万不要单独或结伴到水库、池塘、小河里游泳。

  此外,外来流动儿童的安全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省教育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外来务工人员一定要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要因为忙于上班就疏忽对孩子的监管。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强相关安全教育,为孩子们系上一条‘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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