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部门加强对城乡避灾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中小学校等可用于转移安置灾民的避灾设施安全检查,确保避灾安置场所运行安全。同时,加强避灾安置场所管理,提前做好救灾物资、救灾人员和避灾安置场所的准备工作。从1日开始,全省民政部门在原来24小时值班基础上,增派救灾处(科)室加强24小时值班。 (余刚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