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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省老龄办与本报联合发起倡议——

敬老爱老,从我做起

  记者 张丽

  本报杭州10月22日讯 农历九月初九(10月23日)是传统的重阳节。今天,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报联合发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时时将孝心铭记,给予老人应有的关爱。

  重阳节前,本报发起大型新闻公益行动——“敬老,从我做起”,并向社会发出呼吁:给予父母更多精神关爱(本报曾于10月9日、12日、17日做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省老龄办主任苏长聪说,在我省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将关爱的目光更多地集中到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上,这个活动非常及时,很有意义。

  省老龄办提供的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为823.23万人,占总人口数17.25%,其中全省纯老家庭人口数为204.2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4.81%。“我省老人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但各种因精神孤寂引发的悲剧却时有发生。关爱老人,不能仅仅满足于让他们吃好穿好,更应该关心他们高不高兴、幸不幸福。”苏长聪说。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省老龄办和本报联合发出倡议书。

  倡议书:敬老爱老,从我做起

  如果有一天,当你像你的父母一样年华老去,你最希望得到什么?是关爱?是金钱?还是其他?

  现实生活中,老人们最需要的往往并不是物质,而是精神上的关怀和抚慰,生活中的理解和尊重。

  父母养育,含辛茹苦;敬老爱老,善德之始。

  弘扬敬老爱老的美德,需要人人参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从细微处做起,关爱老人、孝敬老人,共同谱写敬老爱老的美德华章。

  具体倡议如下:

  1.每天给父母打一个问候电话;

  2.周末和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

  3.每半个月至少与父母谈心一次;

  4.每月至少为父母做一次饭;

  5.每年带父母做一次体检;

  6.每年至少带父母出游一次;

  7.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

  8.支持有需要的单身父母再婚;

  9.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

  10.支持父母的兴趣爱好。

  以上是省老龄办和本报根据网友建议归纳的10条敬老爱老行为倡议,希望广大读者积极来电,或在新浪官方微博@浙江日报留言,提出您对如何敬老爱老的看法和建议。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敬老爱老,从我做起 2012-10-23 2767342 2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