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博士
如果你的企业对税务登记有疑问,如果你想了解发票的使用范围,如果你对纳税申报中应报送的资料不明确,如果你有地税方面的疑问,欢迎给《地税在线·税博士》来信,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尽快给予解答并在报上刊登。来信请寄: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今日早报》经济·地税版,邮编310039;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给我们,邮箱地址:money@zjnews.com.cn
问:年所得超过12万元,如果平时已足额纳税,是否可以不进行申报?
答: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问: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外资企业在境外提供设备、工艺设计,在境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的营业税及税率?
答:外资企业在境外提供设备、工艺设计劳务的免征营业税,在境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需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问:资金账簿已经贴花,是否以后每年还要再贴花?
答:若无资金增加,则不需要再贴花。
问:服务业是否实行印花税预征缴纳?
答: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实行预征缴纳印花税。其他服务业内容可暂不实行预征缴纳印花税。
问:哪些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哪些不可以?
答: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也不得扣除。
问:新建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问: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问:企业股权可否转让?如何缴纳相关税费?
答:可以转让。企业股权转让,转让有所得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91号文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问:取得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需要缴税吗?
答: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其取得的利息收入,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但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14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