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企业来保就业保民生
省地税局“帮扶企业‘春雨’专项行动”日前正式启动
□通讯员 沈税
早报讯 “依法为企业减免税费,说明政府看到了企业当前的困难,我们有这样的‘后台’,更坚定了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日前,省地税局“帮扶企业‘春雨’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浙江丽水有邦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练海滨道出了许多企业的共同心声。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省地税局钱巨炎局长表示,真情实意与企业共克时艰,竭尽所能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根据省委实践办“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统一部署,省地税局推出了“帮扶企业‘春雨’专项行动”,努力做好“解困、帮扶、服务”文章。
经济保障:
保稳和促调并重
经济是税收之源,税收是调节经济的有力“杠杆”。省地税局通过积极落实支持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支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2008年度全省(不含宁波)加计扣除金额14.70亿元,2009年度增速预计在10%以上。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度全省(不含宁波)高新技术企业按25%税率预缴,认定后适用15%,可减征企业所得税8.31亿元。2009年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有更多的企业享受低税率带来的轻税负。同时,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税收收入结构,省地税局深入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代理企业的代理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物流、连锁超市等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可由其总部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有关涉税工作,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业的积极性,开辟新的成长空间。目前全省已有669家企业成功实现了分离发展服务业,不仅优化了地税收入结构,更增强了地税收入后续增长的能力。
民生保障:
社保和就业并举
省地税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五费合征”重大创举,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实现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社会保险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8年共组织社保费661.63亿元,增长23.73%,增收126.91亿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10元,养老金待遇水平名列全国省区前茅,筑牢了我省民生安全“大堤”。
保企业就是保就业、就是保民生。在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不变的情况下,省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社保费缴纳有关政策:从2009年起,全省各地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将逐步统一到12%-16%,全省各地预计平均下降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比例2个百分点,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在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拨付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2009年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继续实行临时性适当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2009年全省预计减轻企业负担35亿元。同时,还将会同社保、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