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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谈文人书法
· 呼唤书法的 正大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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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漫谈文人书法
■方英文
  文人书法这个概念,据说过去没有,是个新鲜事物。既然是新鲜事物,那就要琢磨一下这个称谓的来历。某次,给别人写了几副字,正摆在客厅晾干,门被敲响,进来几个书法界的朋友。真是一个好机会,当即诚恳地请他们现场点评,辅导。他们夸奖说:“挺好”,“有悟性”。实际上我心里太清楚我自己的半斤八两,充其量也就是个爱写几下毛笔字的发烧友而已,更清楚行家们仅仅是出自礼貌和怜悯,才表扬我的。不过无论真表扬还是假表扬,都是让人高兴的事,因为我始终坚信:吹捧使人进步。于是我继续问行家们,我这么写下去,有没有前途?他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并总结我的特点说:“文人书法嘛。”

  后来,多次与其他的一些爱写毛笔字的作家、教师、记者等交流闲聊时,他们说他们的字也被行家们称作“文人书法”。由此可见,文人书法这个称呼,并非出自文人本身,而是出自正宗的书法家之口。很显然,文人书法,属于正规军对于游击队的称谓,目的是不让游击队过于尴尬。再往白里说,所谓文人书法,是指非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书法从业人员之外的,多少有点文化影响的人,所写的毛笔字。

  而历史上却不是这样。历史上凡被称作书法家的人,首先,一定是文人,或者说,是有相当文化修养的人。换句话讲,只有在文化造诣方面特别出众,人们才有兴趣驻足,品味他们的字,越品味越有味道,随之将他们请进书法家的殿堂,以供后人朝拜与临摹。看来,历史上被称作书法而流传后世的东西,其最初,并非它们很书法,而是因为它们很文章。一句话,多半的书法,甚至全部的书法,都是由于书写内容的经典,值得传播而传世下来。王羲之为什么被称作书圣?《兰亭序》为什么被称为中华第一帖?首先,兰亭序本身,即是高格卓绝、品貌旖旎的美妙文章。其中的“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业已成为不朽的中华成语;至于“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更是中国人对于相对论的最早的理解,并且诗意地表达出来。人们在不断诵读兰亭时,发觉兰亭的字也照样是高格卓绝、品貌旖旎。就是说,《兰亭序》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内容与形式完美于一体的非凡瑰宝,并且,首先是在文学史上获得了崇高的地位。于是过去了几百年后,到了天才辈出的唐朝,书圣,这个书法行当里至高无上的技术职称,就归于王羲之了。假如王羲之,所写的内容不是他自己的创造,而是别人的,比如他书写的是屈原的《离骚》,或是曹植的《洛神赋》,他就是写得再怎么落英缤纷、流风回雪,哪怕在事实上真的达到了中国书法圣人的境界,书圣这一名号,大概也不会给他的。可见书法,历来不是孤立的艺术;孤立地写字,抓起笔就是“远上寒山石径斜”、“明月几时有”,或者一辈子主攻龙、虎、剑、寿、神、气等几个有限的汉字,可能写得非常好看,但还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

  另一个典型例子是苏东坡。我想,黄庭坚的字,米芾的字,欧阳询的字,甚至距离我们最近的于右任的字,或许还比苏轼要好些,至少在某些局部方面要好些。但是,尽管如此,他们都压根不能跟苏轼相提并论。立体的苏轼,令后世所有的作家、书家,以及绝对多数的文化人,无不心仪向往、高山仰止。因为没有哪个作家、书家、文化人有苏轼那样辽阔的境界、博大的修养、浩淼的趣味。更没有苏轼那样的经历。有一家史学观点认为,中国文化的真正高峰,在宋而不在唐,大概正与宋代出现了苏轼这样不可复制的文化伟人有关。就苏轼个人而言,他的荣辱沉浮,是与一个王朝的兴衰变迁紧密连在一起的,与他所同生时代的民众的欢乐与悲伤连在一起的。他简直是他那个时代的气象台。他提起毛笔,不是要赋诗填词写书法,而是要抒发他的情怀,表达他对人生与世界的看法。是的,人生就是表态,并在表态之后付诸实践。苏轼写过一首《石苍舒醉墨堂》诗,其中有这样的句子:“君与此艺亦云至,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骏马倏忽踏九州。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胡为议论独见假?只字片纸皆藏收。”这仅仅是探讨书艺么?当然不是。

  立体的苏轼,正如他自己描绘的庐山,“横看成岭侧成峰”。我们后人,不管做人还是吟诗为文,以及如何应对人生之顺逆,都能从苏轼身上获取极大的启示与营养。就算如此,我们所能得到的,也照例是苏轼的“只字片纸”——此目的甚至未必能够达到。对苏轼而言,做诗也罢,写字也好,不过是个“余事”。而历史发展到现代,所谓工业社会吧,人们的分工是越来越细了,于是便有了各种各样的文艺团体和协会。一个人拿着固定工资,衣食无忧,两耳不闻窗外事,清早起来就琢磨文章,或者操练书法,将“余事”完全变成了“正业”。这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究竟对文学艺术的发展利弊如何?我是不敢妄言的。有记者问我:专业写作和业余写作哪个更好?我反问道:夫妻生活与红杏出墙哪个更吸引人?

  当然,我丝毫没有鄙薄专业作家和专业书家的意思。事实上,专业书家的字,就是比吾们绝大多数“文人书法”要好,要好许多倍。我举王右军、苏东坡两位文化巨人为例,是否要说明只要文章写得好,字也就一定跟着好呢?不是的。不过在古人来讲,大抵是文章好了字也就相应的好,因为古人写文章用的就是毛笔。我们知道,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写出大量的文字。量多了,质就可能引起飞跃。这里也仅仅只是一个“可能”,结果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写了很多文章,字也顺带着写好了;一种是文章多而字依旧平平。这里有一个关键,关键在于这个能把文章写好的人却未必同时也有把字写好的禀赋。杜甫的文章是没说的,“光焰万丈长”嘛,但是他的字呢?恕我孤陋寡闻,没见哪个书法史上提及他,但这丝毫不会动摇他的“诗圣”地位。不过我又想了,杜甫即便够不上书法家,想来他那字也不至于太差。

  可见,就算你是个很了不起的诗人作家,字本身不怎么好,还是不能称作书法家的。同理,你的字纵然很好,可你不会写文章,就是能写却又写不出档次,在其他行当你也没有卓著的成就,那你的好字就很难为世所公认,常会被历史遗憾地埋没掉。春节时你到乡村转转,会发现不少的春联是相当好的,不乏书法家之品位。但是没有人承认那是书法家,因为有权颁发“书法家证书”的人,生活在大都市里,并且历来嫌贫爱富。讲述历史的人,只有在他们觉得你这个人确实应该提及时,才会“顺便”发现你的字,如果你的字不错,他们就想办法让你的字传世。历史就是这么“瞅红灭黑”,真是没有办法的事。后世的选家,大约跟既往的选家一样,只就“名人”的范围遴选。字再好,不是“名人”,他先就撇了。所以说,书法不能唯书法而书法,而是做人第一,做事第二,写字作文当在第三位最恰当。

  我曾读过一个观点,说书法艺术是所有艺术里的最高境界的艺术。对此,我是断然不能认同的。我认为世间所有的艺术,都是平等的,互补的,不存在孰高孰下。中学老师讲课,一般都要强调他代的那门课,是所有课里的最重要。我们知道,这是胡说,这是由专业自恋派生出来的胡说八道。一个爱吼秦腔的人,在他的眼里,别说是书法艺术有多么伟大,就是一场决定国家命运的战争,在这个嗜好吼秦腔的人看来,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因而也算不得什么艺术的。我们爱一件事,必定赋予这件事极大的意义。这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能就此去降格别人的爱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书圣教导我们要培育一颗包容博爱的心。

  传统的书法,内容与形式是血肉一体的,文人即可书法,书家也同擅文章,只存在一个哪方面更突出的评判。现代社会,由于书写工具的变更,书与文逐渐剥离开来。书家多半不够文人,文人多半作书难看,这恐怕是一个现实。文人书法的兴起,表明文人对于古典美学的怀念,是由民族复兴这一大背景诱发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文人书法是能够成立的。你可以瞧它不起,认为它压根不是书法,但你不能忽视它的面积广大的客观存在。况且写文章,呕心沥血,穷尽思维,所换来的酬劳,实在羞于报出。更沮丧的是,写文章不能抄袭,重复自己也照样耻辱。而几幅字,一挥而就,重复地一挥而就,便可换来数千上万。简单的审美反倒值钱,文人们为何不也来刷他几笔呢!不刷白不刷。

  书法作为特有的国粹之一种,被越来越多的国人所喜爱,是潮流所致。这现象看上去新鲜,其实是少见多怪。人类的创新能力其实是有限的,速度也不是太快。庐山的“美庐”别墅里,有一台冰箱,蒋介石与宋美龄使用过的,据说是中国最早的冰箱,距今快80年了。别说80年前,就是30年前,中国有几个人知道冰箱?如今,物质生活日益丰富,洋玩意儿遍地皆是,人们就要发腻,就会本能地目光收回,跑进祖宗的库房里翻箱倒柜。于是一个作家,一个教授,一个人文知识分子,或者一个人文情怀很浓厚的官员、一个仅仅觉得写几下毛笔字就很愉快的普通人,便展纸注墨,临帖习书了。正事之余,写几张毛笔字,好呀。至于能不能成为书法家,我觉得不想它为好。想也没用,因为,这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的,甚至从根本上讲,就不是我们活着的人说了算的。

  我的结论是:无论现代文人的书法,还是现代书法家的书法,只能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的一部分作品,才算得上“文人书法”。比如鲁迅、李叔同、郭沫若、赵朴初、启功等,他们的某些毛笔字,具有双重的审美属性,即内容的独创、形式的别致。同样当过文化部长的大作家茅盾和王蒙,前者的毛笔字就是文人书法,而后者的毛笔字——你看了由不得捶胸顿足。我不知道中国当代作家里还有谁比王蒙更聪明的了,他似乎百科全书、无所不能。无所不能恰是反自然规律的,于是我们看见王蒙写出那么“别具一格”的毛笔字。

  文人书法虽然“其兴也勃焉”,但要达到比较理想的境地,尚需时日。不过文人书法的爱好者们、发烧友们,也不必气馁,如果真想写出好字,真把写字当回事儿,除了认真地效颦先贤外,更应向同时代的书法家多讨教,把那原本属于自家的手艺,虔敬地请回来,请回多少是多少。自家有森林,却不会做木活,不能“产品深加工”,实在可惜。至于专业书法家们,要不要种植一片属于他们自家的树木?那我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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