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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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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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油画作者网上拍卖 抄袭作品的来信
·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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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唐永明
  朱先生的来信说明了情况,大致可以消除人们对他的误会了。但在这一事件中,我们也能从中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提高艺术家的自我保护意识。

  一般情况下,很多画家的作品流到其他人手里并非是通过买卖交易,而是作为赠送或是应酬,其中的一些只适合于家居、办公场所的装饰或是作为私人收藏。画家在创作的时候,主观意识里对这些作品的用途已有框定。这些作品和画家为参加大型美展或是拍卖会希望能换取某些荣誉或是真金白银所创作的作品相比,其思想性、艺术性肯定有所折扣,这是个普遍现象。

  如今,艺术市场的火爆难免会使人按捺不住,有些人便不顾当时的承诺,或是将朋友之情抛之脑后,把昔日受赠的一些人情画也投进市场流通,他们一般不会关注这些作品的艺术质量,或者是否是原创的,只要能换回钱就行。拍卖公司的某些保密条款和免责条款正好助了这些人一臂之力。这些作品的流通对画家本人来说是无可奈何,大多数的人都一笑了之,但当某些实在不堪入目或是画家早期创作的幼稚的作品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之时,这些画家才有切肤之痛的感觉。他们并非担心这些作品是否能够拍卖成功,而是这些作品的亮相或是低价成交,对自己现今的市场价位形成冲击。这和画家卖出去的作品也形成这样的局面不同。画卖出去了,画家已经得到酬劳,就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作品升值带来的金钱损失,当然也包括以前的劣作给现在的名誉带来的损失。

  一些画家碰到这种情况后会采取死不认账的办法,不承认这是自己的作品,并指责其是赝品,从而造成诸多误会;也有些画家会采取不得已的手段。有一记者熟悉的朋友,其作品在市场上渐成热点,当听说有人将把自己数年前赠送的不成熟的小幅作品拿出来展卖时,宁愿以现在价值不菲的大幅精品来换回那幅劣作。无奈之举可见一斑。

  问题是提出来了,可解决的办法却很难。人情交往不可避免,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人际关系的网络里,这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如果碰到有人来求画,有约在先吧,伤了和气,也违背了赠画的美好意愿,更何况有些也是朋友受人所托;推脱了事吧,难免给人留下不近情理的印象;任其自然吧,到时候受伤害吃哑巴亏的是自己。两难境地,只有靠自己的智慧解决了!

  在此,也只能是给大家一个忠告:不要以劣作敷衍别人,哪怕是送也不行!不要拿别人的友情去换取金钱,哪怕得来全不费工夫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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