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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美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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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室”在中学:杭州市第七中学激发“人”的积极性
· “工作室”在小学:北京市东城区少年宫给孩子一个直面艺术的环境
· “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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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深化美术教育改革,鼓励美术教师提高业务素质,促进学术交流,本报特策划“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系列活动,致力打造全国性、权威性、专业性的美术教师专业展览,全面展示我国美术教师的学术和艺术水平。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活动采取专家评审与公众评审相结合的形式,具体事宜如下:

  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三大部分:高等院校、中学、小学。

  2007年1月底在浙江杭州举行“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并邀请美术教育专家、著名艺术家、获奖作者出席开幕式。同时举行颁奖大会。

  以《美术报》号外刊形式结集出版《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专集》,内容包括:作者生活照、个人简历、教育理念、美术作品。

  本报跟踪报道此次活动的开展、评选情况,并对其中涌现出的优秀美术教师及其作品作重点推荐。

  征稿要求:

  征稿范围:全国高等院校、中小学(美术教研室、幼教、少年宫)在职美术教师。

  征稿内容:作品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气息。

  征稿作品分为国画、油画、水粉、水彩、素描、版画、书法7大类;国画、书法不超过六尺整张,油画不超过180×180cm。

  每位教师只限投稿1幅作品,作品无需自行装裱。请在作品背面用楷书写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与联系电话。

  因出版《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专集》需要,投稿时需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教师证》复印件1份(或单位证明),生活照片1张,个人简历(100字以内),教育理念(300字以内)。

  本次活动不收任何形式的参评费,来稿必审,恕不退稿。

  奖项设置:

  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入选者40名。颁发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获奖证书。

  入选作品编入《首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专集》,获奖者为下一年度“《美术报》美术教师年度提名展”候选名额。

  评选办法:

  初评:由本报艺术顾问团担任本届“全国美术教师作品展”顾问,拟邀知名艺术家与美术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每组评出入选作品60幅,获奖作品20幅。

  投票:为了保障整个评审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本报将通过初评的每组60位获奖教师的作品与简历资料刊登于本报网络周刊,通过网络投票产生前10名为一、二、三等奖待选名额,11—20名为优秀奖。

  复评:邀请著名艺术家与美术教师代表15名,以投票形式对网络投票产生的每组前10名投票,分别产生一、二、三等奖。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稿件寄出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美术报》社(信封注明教师作品展)

  邮编:310039

  联系电话:0571—8531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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