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湖国画院位于北京东侧,占地面积百余亩,硬件设施一流,环境优美。本院立足于在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中国书画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与探讨,是北京首家集中国画研究、创作、展览、培训、交流及市场运作为一体的中国画艺术研究机构和文化产业基地。为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台湖国画院特举办名家培训班,招生简章如下:
一、教学师资:由台湖国画院艺术顾问何家英、史国良、陈平等担任导师。
二、教学目的:教学大纲以中央美院的教材为主,由个人工作室全方位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充分发挥各工作室的独特优势,提高学员的创作能力,全面培养美术创作人才。
三、教学方式:统一招生,统一入学,集中授课。学制为:名家工作室二年,高研班为一年。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四、个人工作室简介
1、何家英人物画工作室(20名)
导师介绍:何家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协副主席,天津美协副主席,天津政协书画艺术研究会会长,天津画院院长,中国工笔画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天津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全国美展评审委员。
2、史国良写意人物画工作室(20名)
导师介绍:史国良(释慧禅),北京画院一级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央美术学院和首都师范大学等客座教授。
3、陈平山水画工作室(20名)
导师介绍:陈平,中国美协会员、中国书协会员,中央美院中国画学院副院长、一级美术师,全国美展评审委员。
4、高研班(20名)
聘请著名国画家传授山水、花鸟、人物画艺术理论,指导创作实践。
五、招生条件及费用
1、招生对象为各地画院、文化馆、艺术馆的美术创作人员;美术教师、美术编辑以及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并取得相当成绩者。
2、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
3、名家工作室每人每年学费为人民币三万(¥30000)元,高研班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二万(¥20000)元。办理入学手续时一次交清(现金、支票均可)。
六、报名、考试
1、每年7月1日至8月1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费80元。每人交6寸作品照片8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简历1份(200字以内)、1寸证件照4张。
2、考核办法:8月中旬,依照考生提供资料,根据导师推荐,由教育委员会统一进行考评,择优录取。录取后,根据本人志愿确定导师。8月底前寄发录取通知书。9月初开学(详情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1116
联系电话:61533159
网址:Http://www.h0618.com
E-mail:thhy2009@163.com
通招字:0942
招生办负责人:于老师(13121580656)、高老师(13811398598)
第四届中国名人名家书画精品展·中国画征稿启事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北京世纪名人国际书画院(以下简称本院)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国名人名家书画精品展”。通过书画艺术独特的表现形式来歌颂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辉煌成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崭新风貌。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本院名誉院长张思卿为本次展览题写了展标。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中国书协、中国美协的大力支持下,自2006年开始,本院在北京先后成功举办了以“建党85周年”、“建军80周年”、“迎奥运,颂和谐”为主题的第一、二、三届“中国名人名家书画精品展”,每年举办一届,每届确立一个主题。前三届共展出欧阳中石、李铎、黄永玉、刘文西、刘大为、杨力舟、孙轶青、佟韦、周慧珺、张飙、赵长青、陈醉、秦剑铭、王迎春、王铁成、姜昆、朱军、贾平凹、汪国真、董浩等名人名家的书画佳作1000余幅,在社会各界产生良好反响。
征稿对象:省级美协会员(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
征稿范围:中国画。尺寸八尺以内竖幅。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作品要求:积极向上,格调高雅;请在作品背面写明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并请附简历一份。
参展待遇:1、本次活动免收参评费,评选委员会由本院领导和专家组成。2、按照惯例,届时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高级将领和名人名家出席展览开幕式并参观展览。本院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3、入展者可申请成为本院院士,入选者可申请成为本院特聘画家。4、本次展览将评选出入展和入选作品若干件。
截稿日期:2009年7月31日
展览日期:2009年9月(北京)
征稿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3号领地大厦B座1003室
邮编:100107
联系人:汪碧刚、刘欧祥
电话:010—51095050 、51095151
网址:www.mingrenguoji.com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以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16字方针为契机,两岸全方位交流日益突出。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源、同文同宗,血浓于水的感情与日俱增。两岸文化交流已成为两岸同胞的精神钮带。为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民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携手共建和谐中华,使中华文化在两岸薪火相传、永葆灿烂,经活动组委会研究决定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在北京隆重举办“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这次大展意义深远,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书画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二、支持单位: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三、主办单位: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
华夏文化纽带工程组委会
财界网
江都市人民政府
国际中国书画家交流促进会
国际中国书画家联合会
四、艺术指导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五、协办单位:人民日报社人民网
中国科学技术文化城筹建委员会
作家报·艺术世界
北京师白艺术研究会
北京新时代经纬文化中心
六、承办单位:北京东方日出文化艺术中心
中川博豪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绍穆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一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七、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周铁农 韩启德 王光英
杨汝岱 赵南起 陈昊苏
主 任:李小林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党组书记、副会长
潘震宙 国际中国书画家交流促进会会长、文化部原副部长
李晋有 国际中国书画家联合会副会长、国家民委原副主任
副 主 任:李建平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
刘金富 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执行会长
丁 一 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林健忠 晓阳慈善基金会主席
苏文奇 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 问:
郝盛琦 范宝俊 高占祥 戴相龙 吕志先
李晋有 田鹤年 李耀文 程连昌 康成元 李连秀 姜 习 周玉书 姜恩柱 刘明祖 冯 远 刘秀琴 罗 扬 文 迟 沈 鹏
刘大为 张 海 靳尚谊 苏树辉 吕济民
白雪石 欧阳中石 娄师白 王 琦 廖静文
董辰生 刘 艺 李 铎 佟 韦 权希军
谢 云 张 飙 申万胜 赵长青 吴长江
张文祥 范迪安 王明明 罗 杨 龙 瑞
郭怡孮 夏湘平 于志学 吴东民 雷正民
马书林 杨炳延 李荣海 张旭光 霍志钊
邓培星 张明智 徐庆平 史国良 张世简
陈大章 薛 铸 韦智仁 姚治华 焦可群
张道兴 满维起 王成喜 庞中华 李中贵
田伯平 张书范 李力生 李建新 李正钢
侯文全 李 涵 王盛珍 魏若冰 周志龙
文 章 李小祥 赵少华 李炳才 郭东坡
赵海滨 吴世民 王德学 董云虎 王 宏
缪法宝 翟品善 王立文
秘 书 长: 张金卫 国际中国书画家交流促进会秘书长
执行秘书长:王合善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秘书长
田爱生 北京东方日出文化艺术中心董事长
谭 朝 中川博豪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玉松 江苏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乔治 北京网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
杨绍穆 北京绍穆文化艺术交流中心董事长
副 秘 书 长:赵 君 崔新志 那 媛
赵进 陈伟 徐桂德 周丽莉
常务副秘书长:赵立伟 袁睿 孙嘉泽
办公室主任:周佳洁
办公室副主任: 杨文国 周 钊
左玉梅 李全正
艺术评审委员会:
名誉主任:王 琦 沈 鹏
名誉副主任:李 铎 韩美林
主 任:刘大为 张 海
副 主 任:李荣海 陈洪武
艺术总监:王信聪 洪潮
法律顾问:天睿律师事务所
法律公证:司法部长安公证处
总 策 划:田爱生 谭朝 张金卫
八、活动实施细则
1、2009年6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宣布活动启动,将在各大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台、广播及官方网站发布活动详情,向海峡两岸广泛征稿。
2、2009年10月30日“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开幕式将在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隆重举行。活动内容如下:
1)举办“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家作品展暨作品集首发式”;并向中国国家博物馆推荐“和谐中华·海峡两岸最具影响力百名书画家作品”并颁发收藏证书;向获奖书画艺术家颁奖。展览将展出此次征集的国家领导人题词、著名书画家墨宝及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参展的优秀获奖作品。
2)2009年10月30日中午在人民大会堂国宴大厅举办“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庆祝宴会,与会者在巨幅国画《江山如此多娇》前合影留念。
3)台湾书画艺术界人士北京采风活动。赴大陆来访的台湾书画家将参观宏伟的国家体育场“鸟巢”、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国家大剧院、中央电视台等,同时也将游览故宫、天坛、颐和园、北海、香山、雍和宫、长城、十三陵等北京著名景点,亲身感受北京文明古都的魅力,并进行采风写生活动。
4)在全国政协礼堂举办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座谈会,邀请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部门有关领导和著名书画家、书画理论家,首都新闻界、台湾书画艺术界人士等出席。
5)在全国政协礼堂举办海峡两岸艺术家大型书画交流笔会,以“推动交流 增进友谊 携手发展 共促和谐”为题现场合作创作数幅巨幅国画,作品名称由组委会拟定,并请出席活动的国家领导人题名,拟择时分别向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等有关单位捐赠。
6)2009年11月5日在全国政协礼堂举办“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闭幕式暨欢送宴会。拟邀请我国歌唱、曲艺、影视等著名表演艺术家及体育界明星出席,并现场演出精彩节目。
届时以上活动均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文化部、国台办、海协会、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同时邀请老将军、老部长、首都书画艺术界、文化界、新闻界、台湾书画艺术界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出席。
九、活动出版物:
1)编辑出版《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家作品集》,收录国家领导人题词、著名书画家作品及海峡两岸书画家获奖作品。
2)编辑出版《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艺术家交流活动盛况纪实》,收录活动开幕式、座谈会、大型交流笔会、庆祝宴会等重大活动纪实,及笔会、采风写生作品等。
3)编印《海峡两岸书画家名录》,收录参加此次活动的海峡两岸书画家的个人照片、简历及作品等。
4)拍摄制作纪录全程活动的专题纪念光盘。
十、征稿范围、要求及其它:
1)征稿范围:向海内外书画社团、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征稿。
2)作品要求:a)创作内容以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海峡两岸和平的内容为主,书法(不含硬笔)、绘画(中国画、水彩)作品。作品尺寸不限,风格不限,草书及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b)作品无需装裱,每位作者务请在信封上注明“和谐中华”字样。
c)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寄上个人百字艺术简历,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2张。
3)作品评选与评奖及其它:
a)特邀作品不参加评奖。本次活动将从社会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600件,并从中评选出300件参展作品。
b)奖金或奖品(金奖各1名、银奖各2名、铜奖各3名、优秀奖各80名):
美术金奖1.6万元、银奖8千元、铜奖5千元,书法金奖1万元、银奖5千元、铜奖3千元,优秀奖(珍贵纪念品)。
c)组委会将向所有入选、参展、获奖作者颁发组委会盖章,组委会领导、著名书画家签名的本次艺术展入选、参展、获奖收藏证书。
d)在《中国书画报》及本次活动官方网站上刊登入选、参展、获奖作者名单。
e) 部分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推荐给中国国家博物馆等机构收藏。
f)参展作者每人赠送一本《和谐中华·海峡两岸书画家作品集》画集。获奖和参展作者将被邀请于2010年4、5月间赴中国台湾地区交流访问。
4)作品征集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本次艺术展不收参评费,不退稿。作品所有权、版权、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活动详情请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和人民网及中国书画报网站
来稿请寄:地址:北京市100036信箱33分箱组委会 邮编:100036
联系人:袁 睿 周佳洁
电话:010-51715672、51715694
13683369946
收稿人: 杨长江 康颖智
官方网站:http://hxzh.17ok.com
和谐中华
海峡两岸书画艺术交流活动组委会
200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