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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在国家艺术教育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全国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已成功地举办了九届,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关注,已成为我国艺术教育领域中较高规格的活动之一。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以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推动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由中国教育报刊社培训中心主办,北京静鹤斋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及范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学生、从事美术教育工作的老师和美术爱好者。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内容: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和民族特色。作品临摹、创作均可。

  2、征稿类别:(1)、美术类:含国画、油画、水粉、素描、水彩、剪纸、儿童画、版画、手工艺品及雕塑等;(2)、书法类:含书法及硬笔书法(草、篆书请附释文于作品背面),书法规格不超过5尺宣,硬笔书法不小于16开纸;(3)、摄影类:彩色、黑白照片均可(规格5-12寸)。

  3、所有来稿,每人只限一幅作品。请参赛者填写作品标签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所有参评作品均不装裱、塑封。雕塑作品可用正、侧面高清晰度的照片,进行参评。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组委会有解释、宣传、处置权。

  三、奖项设置:

  1、集体组:先进艺教单位(若干个);

  2、园丁组: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3、学生组: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

  四、评选程序:

  评委办将严格按照三审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对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复评后的作品,进入入选行列,同时寄发《入选通知书》和《入选登记表》,由入选者如实填写《入选登记表》后寄回。评委办将根据《入选登记表》中的实际情况,将入选作品进行汇总,由专家组进行终评,评出金、银、铜奖。未获得前三名奖项的入选作品,将被评为优秀奖以示鼓励。评委办将根据单位所投作品的综合水平及组织工作等综合情况,评定“先进艺教单位”并颁发铜牌。对在此次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老师将颁发组织奖证书。学生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辅导老师将颁发辅导奖证书。获奖结果将于7月份揭晓。参赛单位和个人在寄出稿件1个月后,如没有收到回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五、征稿日期: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相关活动安排:

  1、为配合本次活动,组委会将部分优秀作品编入《第十届全国中小学优秀美术作品选集》精美画册中。

  2、此次活动拟于8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优秀作品展将依照历届惯例在全国进行巡回展出,首站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颁奖大会同时举行。

  3、评选活动相关收费项目,均在不影响评选的前提下,按各自实际情况,实行自出经费、自愿参加方式进行。

  4、详情可来电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慈云寺邮局051信箱  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委办收

  网址:www.qgzxxmspx.com

  邮政编码:100025

  咨询电话: 010-85529875 ,85529869

  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作品标签(可复印或复制)

  请将以上内容正楷书写清楚,粘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作者姓名    性 别         年 龄     

辅导老师    投稿组别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组织老师      校长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含区号)           

备 注                           

  《美术报》拟对少量合订本、画册以优惠价邮购,清单及价格如下。需要者,请邮局汇款订购,款到即寄,免邮资。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美术报》社发行部,邮编:310039。电话:0571-85310358 851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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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下半年      每册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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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2、3、4季度  每季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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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芮城)永乐宫第三届国际书画艺术节征稿启事

  为了弘扬传统文化、繁荣书画艺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特举办中国(芮城)永乐宫第三届国际书画艺术节。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山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运城市委宣传部

  中共芮城县委

  芮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芮城县委宣传部

  关公书画院

  永乐书画院

  二、征稿对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国内外书画艺术家、书画爱好者和艺术院校的师生,均可投稿。其中名家采风和邀请展的作品分别由中国书协和中国美协组织创作提供。

  三、征稿要求:内容健康、创意新颖、品位高雅、个性鲜明的国画、书法(含篆刻)、油画。国画和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不小于四尺,竖轴为宜,请勿装裱。草、篆书法作品请附释文,篆刻作品附边款。油画作品自行装框。投稿件数不限,欢迎与芮城有关内容的作品。

  四、注意事项:投寄稿件尽量采用牛皮纸信封或不易破损的包装,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邮编、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同时另附个人简历和参赛作品详细介绍。

  五、截稿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审:聘请中国书协、美协的艺术家组成评审组,并请公证部门全过程监督,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出百佳奖作品100件,优秀奖作品200件,入选作品300件(均书画各半)。评审结果在芮城县人民政府网站、 中国(芮城)永乐宫国际书画艺术节官方网站、关公书画网站公布。

  七、入展待遇:百佳奖作者给予奖金(书法2000元/件,绘画3000元/件),优秀奖作者给予奖金(书法1000元/件,绘画1500元/件)。获奖作品入编作品集、颁发证书、赠作品集一本;入选作品300件,作品入编作品集、颁发证书、赠作品集一本。并请中国书协、中国美协邀请专家从一、二、三届获奖作品中精选优秀作品于明年上半年在中国美术馆展览。本届获奖作者和入选作者可免费参加艺术节开幕式、颁奖仪式和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未到会领取证书、奖金和作品集的作者,由组委会邮寄送达。艺术节期间将邀请全国知名艺术家对获奖作品现场点评。

  八、评审费:每件作品30元,二件以上60元(海外每件10美元,二件以上20美元)。为便于登记和保留凭证,请一律邮局汇款,作品和汇款收到后,短信通知作者。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参评。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附会员证复印件免交评审费。如需退稿,请在评选揭晓一个月内寄20元(海外10美元)退稿费,办理退稿事宜,过期不候。获奖和入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山西省芮城县党政大楼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11楼5号)。 邮政编码:044600

  电子信箱:chinarcylg@163.com

  联系电话:0359—3032418  3022115

  手  机 :13835956126  13903598819

  传  真 :0359—3032418

  联 系 人:肖有年  赵 静  冯 潇

  十、其他:本届艺术节开幕及颁奖仪式于9月中旬在芮城人民体育场举行,展览在芮城会展中心举办,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艺术节期间,还将举办书画、古玩、工艺品、文房四宝展销,即日起开始招商,报名电话同上。本启事的解释权归本届组委会。主办单位拥有所有入展作品的出版、展示、宣传、收藏权以及落选作品的处理权。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美术报 广告 00006 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美术作品评选活动征稿启事 2010-04-10 nw.D1000FFN_20100410_2-00006 2 2010年04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