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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鉴藏周刊

文物艺术品销售也有了“三保”

  本报讯 高鸿 赝品的泛滥,是严重阻扰艺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为了有效杜绝赝品的泛滥,尽可能减少艺术品交易的真伪纠纷、索赔诉讼,不少有诚信的艺术品经营机构和拍卖公司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推出新举措,如“赝品召回制”、“保真拍卖”、“司法保真拍卖”等等。因此,如此规范和诚信的经营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赢得了艺术品收藏者和投资者的信赖,继而获得了各自相对稳定的市场空间。

  但是,这些“召回”、“保真”制还是难免存在其缺陷,所谓“召回”、“保真”制,即是如果购买了赝品,无非是如假包退,事实上还是没有从根本上维护收藏者或投资者的利益。因为“召回”和“保真”的过程并不轻松,至少,所购之物的最终真伪鉴定则是一个极其复杂甚至是难以说清的过程——尤其是在目前国家还没有指定一个权威鉴定机构的情况下。

  有鉴于此,近日,全国工商联古玩业商会暨文物鉴定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维护广大前来本商会选购艺术品的消费者提供不仅仅是如假包退的服务宗旨,而且还郑重推出无须消费者凭借其他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就可以享受无任何后顾之忧且享有因年限而获得的相应利益,即:凡购买本商会网站商城指定的藏品可享受如下“三保”:1、保真(指年代)2、保退(一年内扣除8%手续费可退货) 3、保增值(即藏品买后满一年,本商会可按当年成交价的基础上加10%、第二年加15%、第三年加20%予以回收)。

  这一举措的推出,是基于全国工商联合会古玩业商会以弘扬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艺术,普及文物知识、开展科学研究为宗旨,以严谨、客观、公正的鉴定为保障,促进海内外古玩文化方面的交流。 


美术报 鉴藏周刊 00011 文物艺术品销售也有了“三保” 2010-04-10 nw.D1000FFN_20100410_11-00011 2 2010年04月1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