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指导单位: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二、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三、承办单位:国韵文华书画院
四、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席: 刘大为 冯 远 范迪安
组织委员会副主席:于志学 吕 军 张志民 高 云
学术顾问: 邵大箴 孙 克 刘曦林
学术委员会主席: 潘公凯 施大畏 苗重安 郭石夫
学术委员会副主席:陈永锵 马国强 吴为山 祁海峰
海外专家委员会主席:李奇茂 欧豪年 胡永凯
策展人: 余根晖
五、艺术委员会:
艺术委员会主席: 杨晓阳
艺术委员会副主席:马书林
艺委会委员(年龄为序):
孔仲起、李宝林、郭怡孮、邓 林、杜滋龄、萧 平、
王 涛、杨明义、刘大为、刘巨德、范 扬、陈 平、
卢禹舜
六、征稿开始:2010年3月
截稿时间:2010年9月15日
预计展出日期:2010年11月-12月期间
七、预计展览地点:北京·中国美术馆
八、作品要求:六尺对开四条屏(高180cm宽48cm,×4)或四尺对开四条屏(高136cm宽34cm,×4)。
参展作品为中国画。特殊尺幅请与组委会事先沟通。纸本绢本均可,无须装裱。
九、作品评选、出版及其他:
初评:由本次展览的艺术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凡初评通过即为入选作品,将正式收录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传统风范——中国画名家四条屏作品展》大12开本画集。每位作者刊登四个版面,含入选作品、作者照片、300字艺术简历、2000字以内的艺术评论(或评论选辑)。每位作者获赠画集二本。凡通过初评的作品,将由:
①、本次展览其中一位艺委会委员撰写的百字左右评论一篇;
②、本次展览策展人撰写的百字左右评论一篇。以上评论内容将刊载于展览画集。
终评:凡通过艺委会终评的作品,入展中国美术馆,由主办方颁发入展证书。作者将由主办方邀请来京参加开幕仪式、学术研讨会,主办方负责往返交通、酒店费用。并对终评前列者:
①、入选前1-10名的作者将由主办方邀请本次展览的组委会主席刘大为先生或学术顾问邵大箴先生为之撰写1000字左右艺术评论一篇,评论内容将刊载于展览画集。
②、入选前11-30名的作者将获得由组委会主席、艺委会主席联合签署的荣誉证书。
收藏:作品通过初评并正式收录展览画集的作者,颁发给入选证书。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退件:未通过初评的作品主办方负责退件。
费用:本次展览所有的宣传、展出、出版、评审、退件费用均由主办方负责,无需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十、作品送展:所有作品无需装裱,请于截稿日之前与出版资料一并以快递或挂号方式寄往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阳园9座2708室 邮编:100098
电话:010-82138880、82139990
E-mail:13501350298@139.com QQ:76084
收件人:余根晖 13501350298
十一、免责条款及其他:展览主办单位及本次展览的策展人拥有以上征稿通知的最终解释权。之前于媒体、网络公布的展览信息如与本征稿邀请有出入的,以本邀请函为准。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官方网站:www.2009art.org。
十二、郑重承诺:所有入选(收藏)作品,最终将由国家或地方美术馆收藏,主办方郑重承诺不会流入市场对作者的市场价值造成影响。
传统风范——中国画名家四条屏作品展组委会
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