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印度建交60周年绘画艺术展
2010年是中印建交60周年。60年前的1950年4月1日,中国与印度建立了外交关系,这为两国长达2000多年的交往历史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中印两国毗邻而居,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源远流长。建交60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关系不断发展。进入新世纪,双方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有鉴于此,由印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主办的“纪念中印建交60周年绘画艺术展”将于2010年8月25日在北京举办。特此向您发出征稿邀请:
一、主办单位:印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二、学术指导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
三、承办单位: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国韵文华书画院
北京歌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会
四、展览地点:歌华美术馆(北京歌华大厦)
五、征稿开始:2010年5月
截稿时间:2010年7月25日
展出日期:2010年8月25日
六、组织机构:
学术顾问:
邵大箴(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主任)
印方组委会主席:
苏杰生(印度驻华大使馆特命全权大使)
中方组委会主席:
刘大为(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冯 远(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范迪安(中国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杨晓阳(中国国家画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艺术委员会主席:
郭怡孮(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主任)
李宝林(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副主任)
刘巨德(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杨飞云(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院长)
王胜利(西安美术学院院长)
艺术委员会副主席:
范 扬(中国国家画院山水画研究室主任)
马书林(中国美术馆副馆长)
高 云(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
吴为山(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
祁海峰(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席)
艺术委员会委员:
潘世勋、 庞 均、 杨松林、 陈钧德、 刘秉江、 广 军、
张克让、 袁运生、 秦 龙、 闫振铎、 尚 扬、沈行工、
吴云华、 方照华、 刘绍昆、 克里木纳斯尔丁、李自健、
龙力游、 李善单、 庞茂琨
李奇茂、 郭公达、 于志学、 贾浩义、 田 镛、 苗重安、
杜应强、 杜滋龄、 郭石夫、 盖茂森、 萧 平、 杨明义、
胡永凯、 赵俊生、 董小明、 王玉良、 孔 紫、 于 水、
马海方、 顾正主
七、策展人:
中方策展人:余根晖(中国文化部国韵文华书画院秘书长)
印方策展人:萘心平(印度驻华大使馆文化处负责人)
八、展览规模:邀请60位中国画名家、60位油画(水彩)名家,每人展出一幅反映印度风情为题材的绘画作品,共计展出作品120幅。
九、作品出版:展出作品将收录在《纪念中国印度建交60周年绘画艺术展》大12开本精装画集中。每位作者刊登二个版面,含作者照片、300字艺术简历。每位作者获赠画集二本。
十、参展荣誉:60位国画家、60位油画家,将获由印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颁发“中印友谊艺术家”荣誉证书。
十一、作品要求及送展:送展作品须以反映印度风情或中印友好为题材。国画四尺三裁,竖幅为宜(高68cm,宽47cm),油画、水彩相近尺幅。如特殊尺幅请与组委会事先沟通。所有作品无须装裱。请于截稿日之前与出版资料一并以快递或挂号方式寄往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阳园9座2708室国韵文华书画院秘书处
电话:010-82138880、82139990(fax) 邮编:100098
E-mail:13501350298@139.com QQ:76084
收件人:余根晖 13501350298
十二、其他:展览主办单位及本次展览的策展人拥有以上征稿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凡送作品参展并签署展览回执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官方网站:www.2009art.org。
印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