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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艺闻

“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征稿启事

  值2011年纪念中国共产党90周年诞辰和辛亥革命100周年之际,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湖南省文化厅共同组织实施“湖南百年”历史题材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形象反映近百年来湖南波澜壮阔的反帝反封建斗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湖南百年” 美术创作工程特面向全国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艺术研究院 湖南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艺术馆 湖南文化艺术基金会

  成立“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下设“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由省内外著名艺术家和历史学家担任(具体名单另行文)。

  二、作品范围

  “湖南百年” 美术创作工程选取1840年以来湖南一百多年的历史为主要内容,美术创作工程选题实施方案提供100个选题,为创作者提供创作的历史背景和空间。创作者根据选题所提示的范围,自由选取素材和角度进行创作。作品主要是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四种艺术形式,共100幅(件),其中,中国画45幅,油画40幅,其他画种15幅左右。

  三、作品规格

  (一)根据题材的需要,提供以下作品的尺寸作参考。

  1.国画、油画横幅不小于3.0米(长)×2米(高),大不能超过5米(长)×3米(高),竖幅不超过3.5米(高)×2米(宽)

  2.水彩、版画不小于2.0米(长)×1.5米(高)

  (二) 关于创作草稿的尺寸和样式

  1.中国画、油画、水彩、版画作品:作者提供能够充分表现创作意图的草稿。草稿尺寸原则上边距不小于80厘米,并提供1至2张主要局部草图。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凡提交的草稿均需详细标明地区(单位)、作者、作品名称、画种等信息。

  四、征稿对象

  具备创作历史画能力的国内外所有艺术机构、艺术院校、艺术社团和艺术家。

  五、申报程序

  (一)提交选题申报方案

  凡参加“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美术创作的集体和个人,均必须填写《“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申报表》,该表格直接在《湖南文化》网站(http://www.culture.hn.cn/)下载。

  以个人名义申报者限选一个题材,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同一单位申报题材不得超过3个。

  (二)湖南省内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联负责组织。省直有关单位、院校、艺术家和省外美术单位、艺术家直接向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无人申报项目采取指定方式选定创作人员。选题相同者,择优入选。

  (四)申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作草稿。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供专家委员会审核评议。一经认可,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作者签订创作合同,支付创作资助经费,进入创作阶段。

  (五)如创作草稿审议未通过,需要修改的,由专家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创作人员进行修改后再审议。如仍未通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邀请作者创作。

  (六)在创作期间,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定期检查创作情况,指派专家小组查询、指导创作。

  六、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一)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

  (三)所有参选作品必须经专家委员会评审、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才可收藏。未达到要求的,应继续加工修改,直到获得专家委员会认可。最终未达到要求的,则不予收藏,不支付购藏经费。

  七、作品待遇

  (一)美术创作工程采取前期创作资助和后期政府购藏奖励的方式将经费支付给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美术创作工程作品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湖南省文化厅。根据题材内容、作品种类、作品尺寸等情况给予最终入选的每幅作品5万元至20万元(含税)的创作和购藏经费。

  (二)出版《“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作品集》。

  (三)组织全国巡回展览和相关研讨活动。

  八、申报时间

  (一)报名提交《申报表》时间为:2011年5 月10 日至6 月 30日,提交创作草图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正式作品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前。

  九、投稿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湖南省艺术馆美术摄影创研部 邮编410004

  联 系 人:章作人 0731-85286151 邮箱:MSCY1234@126.com

  黄明辉0731-84439956

  “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美术报 艺闻 00005 “湖南百年”美术创作工程征稿启事 2011-05-14 美术报2011-05-1400010 2 2011年05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