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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画博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项目名单的通知》(高教司函[2011]97号)的批复,2011年“高等学校艺术学科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基于对学历教育的有效补充,培养和发现中国画创作人才,并为中国画教学的传承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中国画博士课程班”拟于9月在北京开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名称:中国画(含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等专业,含工笔与写意)

  二、学制:二年

  三、导师:张立辰(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学科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特聘专家:方增先 冯 远 刘大为 潘公凯 何家英 范迪安 邵大箴 薛永年 刘曦林 姜澄清 吴山明 张道兴 姜宝林 程大利 邱振中 郭石夫 马振声 朱理存 梅墨生 唐勇力 李 洋 陈 平

  教务主任:蒋文博(15901156528) 于光华

  班 主 任:于光华(13371603053) 副班主任:岳黔山(13701057218)

  办公室主任:郭 煌(13717890076) 郝邦义(13911926410)

  四、教学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国画院

  五、课程设置:花鸟画、山水画、人物画、书法的艺术表现及理论,哲学、美学研究

  六、教学内容:

  1.中国画学(中国画理法、文化思想、哲学、美学)

  2.中国画功技训练(临摹、写生、创作练习)

  3.历代经典作品分析

  4.中国美术史论

  5.中国画发展研究

  6.中国书法、篆刻发展研究

  7.诗词格律、古汉语导读

  8.书画题跋、钤印

  七、教学宗旨:

  以中国画博士课程为基本授课框架,突出实践性、研究性和学术性,强调“传统为本、兼容并蓄、鼓励创新”,在传统、生活、创造三结合的教学原则下,弘扬临摹、写生、创作三位一体的教学方法。把思想统一到中国画的立场上来,从中国画的艺术规律出发建立相应的教学规范和教学方案,在教学中主要突出两个特点:一是加强理论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修养,重新认识中国绘画传统的重要性,加深理解民族绘画的本质精神。二是注重因材施教,在强调中国画艺术规律的同时,充分尊重学员的创造性和艺术倾向,不断提高创作能力。

  八、招生对象和人数:

  以高等学校艺术(书画)学科骨干教师为主及从事专业创作人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中国画基础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者(年龄限55岁以下)。招生人数30人。

  九、研修费用:50000元/年

  十、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函报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8月25日截止(以到达邮戳为准)。

  3.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中国画博士课程班报名表》一份,下载网址: http://artedu.blog.artron.net(雅昌网艺术研修基地)。②学历证书/证明复印件。③要求提交的材料为个人信息及专业资料(简历、代表作品照片或正式出版物、论文等)。④县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⑤报名审核费:260元/人。

  说明:

  ①报考费和报名材料需通过邮局邮寄。

  邮寄: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022室艺术学科研修办公室(100029)

  联系人:蒋文博

  联系电话:010-58556632

       15901156528

  Email:jiangwb@hep.com.cn 传真号码:010-58556634

  ②函报时须将汇款凭据和报名材料合并包装邮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封面注明“报考中国画博士课程班”字样,不得分别邮寄。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办理。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注:报名费须通过邮局汇款,不得在报名材料中夹带。并在汇款单的附言上注明“报考中国画博士课程班”字样。

  ③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入学后进行复核。如发现考生报名时所交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则予以退学处理。

  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初选后,电话通知入选人员参加入学考试,没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十一、考试办法:

  ①笔试(中国画命题创作)

  ②面试

  考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周六)

  考试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国画院

  十二、录取:

  经审核和考试符合要求者寄发《录取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同时在雅昌网、艺术教育资源网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被录取的学员于开学时办理入学报到、缴费手续。

  十三、待遇:

  研修结束后,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共同颁发结业证书。对参加博士课程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所在学校及单位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备注: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台湖国画院提供部分收费宿舍),外出写生、考察费用自理。

  荣宝斋画院立足于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对中国书画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同时非常关注现代艺术与传统艺术在当今艺坛的碰撞与交融,力争为当代艺术的发展作出努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作出贡献。荣宝斋画院在教学过程中将通过专家讲座、古代艺术品鉴赏、近现代名作观摩及日常授课专家的现场示范、答疑、辅导等多种教学方式,来提高学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开阔他们的艺术视野,为学员今后的艺术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

  中国书画名家工作室:

  刘大为人物画研究工作室(15名)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

  程大利山水画研究工作室(15名)

  (前中国美术出版总社总编辑、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委员、中国美协理事、著名画家)

  郭石夫花鸟画研究工作室 (15名)

  (北京画院一级画师、北京画院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美协会员、著名画家)

  张旭光书法研究工作室(15名)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著名书法家)

  陈绶祥中国画理论与创作研究工作室(15名)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美研所副所长、研究生部美术系主任、著名画家)

  李小可山水画研究工作室(15名)

  (北京画院艺委会主任、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协会员、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副理事长、著名画家)

  招生细则:

  招生对象及条件:全国各省市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会员;各地画院和各种美术单位的创作人员;各类美术院校的美术教师;各地出版系统的美术编辑;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并取得优异成绩者;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者。

  授课方式:由各工作室负责安排教师授课与专家讲座交替进行、理论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授课教师由各个工作室负责聘请,被聘者均为当代知名书画家和各大美术院校知名学者、教授。

  结业方式:学习期满并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举办结业创作观摩展和学术研讨活动;由荣宝斋下属专业美术刊物、荣宝斋画院院刊进行专栏品评,并发表优秀作品;优秀学员如有出版意向可由画院协助在荣宝斋出版社等著名出版单位运作出版事宜。学员优秀作品可由画院推荐给荣宝斋画廊及荣宝拍卖公司进行市场运作。

  学制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2年9月10日,脱产学习一年。

  学 费:22000元(人民币)/人

  报 名 费:100元(人民币)/人

  报名程序:

  一、学员向本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和报名登记表,或在本院网站(http://www.rbz.cn)下载报名表(可复印),填写后将表格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个人2寸免冠照片3张和个人代表作品及近期创作图片资料5—10张、个人画集或发表图片及报名费100元,邮寄或面交本院招生办公室。

  二、院招生办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向学员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学员接到录取通知书后10日之内,将学费以汇款方式或面交画院财务部(附言注明学费,收款人请勿写个人),并将您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010—81510646,与画院取得联系以便及时确认。

  四、本院收到学费后,由有关人员为您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开学一个月后概不办理退学手续。

  上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曹园村西———荣宝斋画院

  食宿安排:住宿及用餐由院方提供相关设施,实行公寓化管理,费用自理(具体情况请登陆本院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

  报名日期:2011年5月20日至8月31日(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九棵树支行

  户  名:北京荣宝斋画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200049819006942614

  邮局汇款:收 款 人:北京荣宝斋画院有限责任公司

  画院地址:北京通州梨园镇曹园村西荣宝斋画院 (101121)

  联系电话:(010)81520555 81520777

  联 系 人:陈元霖 贾 妮 孔 燕

  招生办负责人:樊 怡(15810395910)

         老 圃(13901044766)

  传 真:(010)81510646 81520777

  网 址:http://www.rbz.cn

  邮 箱:huayuan@rbz.cn

  荣宝斋

  荣宝斋画院

  2011年5月10日

荣宝斋画院2011年秋季中国书画名家工作室招生简章

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漆画艺术发展,促进漆画艺术家的创作、展示和交流,经中国美术家协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协商,决定举办“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11月26日—12月25日在厦门市美术馆展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厦门美术馆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洪碧玲

  主 任:吴长江 臧杰斌

  副主任:刘 健 冯健亲 林粟如 罗才福

  常务副主任:李云丽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 杰 王来文 冯健亲 刘 健 李云丽 

  李永清 吴长江 陈文灿 陈金华 陈 鑫

  佘国华 罗才福 林粟如 咸 懿 翁振新

  黄天福 崔 勇 臧杰斌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丁 杰 崔 勇

  副主任:咸 懿 李永清 陈 鑫 苏华琦

  成 员:周 煜 邓文冰 傅松华 赵 倩

     谢岩珂 苏苑燕

  四、展出作品数量:180件。

  五、作品要求:

  1.凡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后创作,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欢迎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漆画艺术家送作品参展。展览采取初评寄送作品彩照、相关资料或发送电子邮件,入围作品寄送原件参加复评的办法征集作品。

  2.每位作者可先送2至3件(5寸×7寸)作品彩色照片或电子邮件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不收作品原件。初评作品注明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能即时联系的电话、个人艺术简历(200字内),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厦门市美术馆,邮件地址xmsmsg@163.com,或登入至厦门文化信息网www.xmculture.com查询,展览办公室设在厦门市美术馆,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体育路95号厦门市美术馆周煜、苏苑燕收,联系电话:0592—2026665、5371798,邮编:361012。送评照片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初评费每幅作品人民币80元于2011年9月30日前通过邮局寄到“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周煜、苏苑燕收(地址同上)。

  3.初评入围作品,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并填写初审作品登记表,连同复评费、作品退件费200元通过邮局汇款,务必在2011年10月20日前(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寄到“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周煜、苏苑燕收,地址、电话同初评。

  4.作品规格包括外框长宽不超过2米。所有选送作品皆请自备合适牢固外框。

  六、评选

  1.本届展览入选作品180件,其中60件优秀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从优秀作品中评出35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出资收藏,每件作品收藏经费12000元(作品收藏以作者自愿为原则,收藏费均为税后)。优秀作品发给作者收藏经费后原件由厦门市美术馆收藏,不再支付酬金。收藏方对所有入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询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3.优秀作品的作者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4.对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对优秀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对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七、画册出版。收入所有入选和优秀作品,一件作品一页,在展览开幕时发行。所有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学术活动:举行漆画学术研讨会。

  九、退件:原则上入选作品(包括落选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十、展览举办单位具有展览、出版、交流和研究等权利,而毋需另行征求作者意见及支付报酬。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011’中国(厦门)漆画展组委会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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