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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法与社会

温州81岁老人公交车上摔伤

官司打了快一年,获赔近10万

  温州八旬老人坐公交车时碰到一个急刹车摔骨折,公交公司一直以事实依据不足,不予赔偿。日前,经过近一年的艰难维权,在温州市消保委、法律援助中心等多部门的帮助下,老人才从温州公交集团第二汽车公司那里获赔了9.95万元。

  事情发生在2009年1月23日下午,81岁的高晓霞在瓯海西山桥站点上了13路公交车,打算到鹿城区郑桥。快到郑桥站的时候,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车,坐在左边第二排位置的高晓霞就跌倒了。与高晓霞同车的祁大妈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景。

  高晓霞立即被送往了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胸部外伤、右侧血气胸、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右侧壁皮下积气等,住院一住就是95天。

  公交司机急刹车导致高晓霞摔伤,这医疗费到底由谁来埋单?

  事发后,高晓霞的家人就开始找公交公司协商医药费的问题,四五次下来也没有个结果。高晓霞的大女儿高明珠说,家里经济非常困难,属低保户,爸爸的全部医疗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社保部门不能报,公交公司不承认,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为得到赔偿,我们四处寻找证人,希望司乘人员能站出来真实反映现场发生的情况,但结果都令人失望。”高晓霞家人说。

  无奈之下,高晓霞老人的家属找到了温州市消保委。调解再次失败后,温州消保委找到了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代理律师向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月26日,温州鹿城法院依法判决认为,高晓霞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晓霞共计人民币99566.6元。

  高晓霞终于讨回了说法,12月8日如愿地从公交公司那里拿到了赔偿。

  

  律师点评:

  老人坐公交车时受伤的悲剧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比如:

  2009年10月14日晚上,昆明市一位老人在上公交车后摔倒,经120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说,老人姓陈,56岁,还在某酒坊当勤杂工,当晚和儿子一起乘84路公交车回家,可刚上车刷卡时,悲剧就发生了。

  2009年10月11日,合肥黄山路上的10路公交车停下不久,一位78岁的老人正准备下车,车子就开动了,老人冷不丁摔倒了,被送往医院后初步诊断为左肩骨骨折,并伴有高血压症状。

  “乘客乘坐公交集团的公交车,实际上双方已经存在一个客运合同。”此案代理律师张玲玲说,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公交集团)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认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形下才不承担责任。

  案件的关键点,最后落在寻找目击证人上,让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在寻找第二个证人时,大家花费了不少功夫。律师和消保委的工作人员通过数通电话和几番上门,才说服证人打消顾虑出庭作证。

  张玲玲提醒大家,发生此类事件最好第一时间报案,要注意搜集和保护证据,依法合理合情地表达诉求。当然,高龄老人最好不要独自乘车,最好有人陪护。

  

  读者有感:

  看国外老人怎么坐公交车

  网友“猫妈”:加拿大的很多司机都有60多岁了,看到老年人上车,他们会降低车头,踏板就低很多,上车很方便。司机态度很好,会和每位乘客打招呼。

  何女士:日本的公交车是老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司机会等老人家上车坐到位子上或者拉好扶手才开车。车上很空,老人一般都有坐位,即便站着,司机也不会猛踩油门和刹车,速度不快,开得也很稳,所以不容易摔跤。

  应忠彭 苗丽娜 葛辉


浙江老年报 法与社会 00006 温州81岁老人公交车上摔伤 2010-01-27 nw.D1000FFN_20100127_8-00006 2 2010年01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