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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法与社会

向啃老者说不
汪成明

  因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不同,扰乱了清静的生活。年过九旬的老张,以啃老为由,把60岁的儿子小张告上了法庭,并当庭胜诉。近日,宁波镇海法院判决的这起离奇家庭官司,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公众之所以关注这起“啃老”官司,缘于人们对于啃老现象由来已久的关心。九旬老张起诉对象虽是六旬的儿子,但其实“罪魁祸首”是小张的儿子,为了给儿子结婚腾婚房,小张在没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就搬去和老父亲同住。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对于子女的拳拳爱心,贯穿了儿女成长的全过程,从襁褓中的百般呵护,到操心读书工作,以至于成人后的结婚生子。而一直以来,子女已经习以为常,致使成年人啃老变得见怪不怪。

  啃老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也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中国法律很早就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从来没有允许成年的子女可以啃老,一个个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的子女们,理直气壮地问老人要资助,买房买车是最普遍的,过分的,甚至长时间不找工作,连生活费都要老人出,年复一年地让父母养着。反过来,老人如果真的没钱也没房,被子女赶出家门的现象,从来都不是个别的。

  也有老人形容子女周末回家是“鬼子进村式”的啃老,除了免费吃住外,还把家里用得上的东西一股脑带走,在他们眼里,吃拿父母的财产,是天经地义之举。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啃老一族在年轻群体中占到30%以上,他们已经成为老年人巨大的生活负担。

  中国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也是社会啃老之风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应该向宁波镇海这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的九旬老人表达敬意,赞赏向啃老说不。此外,全社会应进一步加强传统孝道教育,让更多老年人得以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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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成明
2011-05-27 1929510 2 2011年05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