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狠抓落实
全力推进重点建设工作
· 96岁,国内最长寿双胞胎!
· 麻疹疫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 “上海口岸”搬到浙企家门口
· 36个日日夜夜
凝聚大爱
· 浙江省拟提拔任用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 新官上任,先理一理“旧账”
· 可用股权作担保向银行贷款
· 扎实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6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企业融资多了条新渠道——
可用股权作担保向银行贷款
  本报杭州6月16日讯 (通讯员 吕律 记者 施晓义) 今天,《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实施,这意味着公司股东可以所持股权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根据该办法,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出质,即以自有股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而此前,企业一般只能通过寻求他人担保或向银行抵押自有动产、不动产等方式获得贷款。

  在以前,股东的出资在企业成立之后,就成了不能随意使用的“死”股权,使企业庞大的股权无法充分发挥融资作用。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去年《物权法》实施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出质,使“死”股权转化为“活”的资金有了可能,全省各地不少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的要求十分迫切。

  省工商局同时提醒企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股权出质的;以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再次出质的;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权出质的;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办理出质登记的其他情形。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已经做好受理申请的准备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日即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可用股权作担保向银行贷款 2008-6-17 48256F32002924A64825746A003843F2[A1-施晓义≈A5-吕律≈B1-蒋一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