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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社会

不要迷信“特效药”

无知农妇变“神医”

  通讯员 李艳芬 骆战红 

  记者 汪成明

  

  本报讯 玉环县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河南省台前县城关镇曹楼村农妇孙改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5年6月,被骨关节疼痛困扰的玉环人马女士,出于试试看的心态购买了3瓶“壮骨风湿灵胶囊”。在一日三次连续不间断地服用了1个月左右,马女士感觉自己的病痛减轻了。马女士后来还帮朋友向远在千里之外“神医”孙改荣邮购了数瓶。孙转告马女士,他们在玉环坎门有一个药品代销点,可以直接从代销处购买。

  直到2006年12月,服药1年半左右的马女士突然感觉自己双脚疼痛、无法站立,后经上海武警总医院检测发现,马女士服用的药物含有激素,判定为假药,要求其立即停止服用。经台州市药品检验所鉴定,“壮骨风湿灵胶囊” 中含有超标准的有害物质,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至此,马女士一共购买假药100余瓶,其中自己服用近50瓶。

  经台州市药品检验所鉴定,“壮骨风湿灵胶囊”的使用说明书中未标示含有化学药成分,所含的药物成分对人体的肝、肾、造血系统等有损害,使用者服用后,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对人体会产生如骨质疏松、肱骨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等严重危害。

  经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女士发生双侧股骨头、髋臼无菌性坏死,与服用假药存在很大的因果关系。庭审中,孙改荣对自己销售假药的行为痛心疾首,并向当事人深深忏悔。此前,孙改荣与马女士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意一次性偿付给马女士18.8万元。

  参与侦办此案的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请到各类正规的医院和药店,不要迷信各类以邮寄方式购得所谓的“特效药”。


浙江日报 社会 00009 无知农妇变“神医” 本部记者-汪成明-采访中心—时政新闻部-浙江日报 2010-03-09 nw.D1000FFN_20100309_5-00009 2 2010年03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