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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前沿观点

政府信息公开,究竟有多难?

  信息公开:

  不能“适时”,只能“及时”

  江于夫:如今,随着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的普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获知信息的愿望也更强。这就要求,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中,政府信息公开一定要及时。信息传播有先入为主的特性,如果遮遮掩掩,各种流言、噪声就会蔓延,剪不断,理还乱,最终政府只会陷入被动,难以抽身。如此下去,“雪球”会越滚越大,再想跟上趟就难了。

  王玉宝:这确实是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不当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如果突发事件总是形成讳莫如深的局面,将会定格民众对公权方的不信任,损耗后者的公信力。一次的公信力损耗,看似问题不大,但两次三次四次,当公信力一点一点损耗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一个局面,这个时候你说什么老百姓也不信,从不明真相变成不信真相,从而陷入那个著名的“塔西佗陷阱”。

  吴晔:是的,眼下政府的公信力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毋庸讳言,现在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提升社会的凝聚力。

  谢正法:我觉得“坦诚”二字甚为有理。政府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和一些地方执政的思想观念和作风态度密切相关。在少数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深处,存在着藐视人民权利、藐视法律权威、藐视监督力量的潜意识。他们不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隐瞒真相,欺骗大众,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上。个别领导所说的“雷人话语”,表面上看是不会说话问题,实质是立场观点问题。

  张永贵:说的没错,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4年多的今天,还存在信息不公开的事例,还有驼鸟式躲避思维,这说明行政权力和领导特权的膨胀而让法律相形见绌,苍白无力。而且,强化监督的基础环节就是公开政府信息,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不能及时公开信息,就是把监督推到一边,让监督睡觉,让权力恣意妄为。

  王玉宝:实际上,这也是长期以来政府习惯自身的全能角色,习惯为人民作主、决策,尚未接受和养成现代民主政治下尊重公民知情权、遇到问题及时与民众沟通的新行为模式。不知道怎样击中民众的信息需求,怎么说才更有效,还未能练就与时代相适应的本领。这就是不会信息公开的表现。

  吴晔:从老百姓角度来看,灾祸降临、事故突发的时候,老百姓最迫切的要求,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及时、据实公布救助情况、伤亡人数。比如,确认的有多少,不确认的有多少,及时公布,滚动发布,发现几个公布几个。信息公开越透明、越及时,百姓才能越安心。

  谢正法:没错,信息公开必须是及时的,不能是“适时”的。所谓适时,就是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主观认定的适宜时间,它有很大的选择性。适时,就要等,从而变为拖;适时,就要选,从而变为瞒。适时的结果只能是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已经跑遍全城。所以我们要的公开必须是及时的,这个及时就是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步时间,就是最快最早掌握真相的第一时间。

  良性互动机制

  始于信息公开

  张永贵: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中,政府应该学会利用好现代传媒工具。现在是网络时代,或者自媒体时代,人人手里拿着麦克风,你挡也挡不住,躲也躲不了。这是一把“双刃剑”,就看怎么用。用得好,就会变成“网跟人走”;用得不好,很可能直接就“躺着中枪”。关键是,相关的官方信息必须抢在各类谣言之前发布在权威网站上。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朱玲:在救灾中,我们首先应当坚持的是以人为本,生命最可贵。首要的是建立信息公开基础上的预警预防机制。这些年,浙江在防洪防涝防台防汛中,有个做法非常好,那就是“三不怕”: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宁可听群众骂声,也不要听百姓哭声。现在,整个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共识:无论是什么样的灾难,总是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并且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各类应急处理中,无疑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江于夫:我觉得,信息公开不应该只是应急的措施。北京那场暴雨,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有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当初政府部门肯出这样一笔钱,投入在地下管网设施改造,受灾的程度或许可大大减少。凡事预则立。我们不能等着事来了,才想起来建各种预防设施。具有前瞻性的投入很必要。这就涉及到政府日常工作中的政务公开问题。

  王玉宝:的确如此,信息公开既是政府义务,也是公权力合法有效运作的前提。说到底,不少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愿信息公开,根本上是手脚不干净,个别官员可能在相关项目上涉入了小群体利益,如何愿意信息公开?因此,要确保信息公开,前提是政府光明磊落,特别是具体官员不存私利。否则,后面的信息公开都是空话。

  谢正法:这就涉及到问责制度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惩恶才能扬善,不惩恶或者惩恶不严,只能是扶恶压正,只能使制度流于形式,只能使同样的悲剧不断重复出现。

  朱玲:确实,现在的问责还很不到位,官员被追责,要么避重就轻,要么易岗再起,未能起到惩戒的作用。我们要让以人为本走出“本本”,走进现实,走进百姓心坎,就要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这就必须对那些不对群众负责、只会投机取巧的人坚决说“不”。

  王玉宝:是的,此外,政府决策机制还要公开透明,要有宽松的舆论环境让人说话,要有司法环境保障公民的权益诉求机制。有此三项,官员无法也不敢勾兑私利,信息公开自然水到渠成。

  张永贵: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对一只母鸡来说,麦粒远胜于钻石。只有建立有针对性的对话机制和处理机制,我们才能获得更多的教益。信息公开不是洪水猛兽,相反,它是政府与民众之间沟通的“脐带”。这第一步,应由政府首先主动迈出,在方式和观念上走在前头,这也是形成良性互动机制的基础。还有就是,地方政府在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充分运用好广大民众、社会组织以及专家学者的力量,为他们提供理性表达诉求、有序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这样才是负责任的透明化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体现。

  (本期“圆桌论坛”参与人员为本报理论评论部谢正法、张永贵、江于夫、王玉宝、朱玲,实习生吴晔。)

  本期主持:朱 玲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并施行四年后的今天,“信息公开”已成为一个近乎人尽皆知的名词,但其实际执行情况恐怕并不尽如人意。

  谣言止于公开。在媒体全面渗透大众生活的信息时代,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能否以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向公众公开信息,已成为影响事件平稳解决的重要因素。信息公开,不仅是为了安抚人心,也不该只是一场新闻发布会、一种应急公关手段,它所对应的是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同时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它还是政府建立与民众之间良性互动机制的基础,是帮助政府和个人作出明智、公正决策的支撑。

  在本期讨论中,我们关注的不只是信息公开,也不只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更期待找寻到避免此类矛盾冲突的良策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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