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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54321”为抓手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百日行动”工作中,金华市局围绕“监管提质”的目标,注重长效机制的探索和建设,不断总结完善 “54321”监管模式,并纳入“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用简单的五句话说,“54321”就是“完善五项制度、健全四个记录、落实三类人员、建立二项机制、把牢一个关口”。其中:五项制度、四个记录、三类人员是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必须保证,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巡查时的必查内容。二项机制、一个关口既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更是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需要配合的关键环节。

  “五”即完善五项制度,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标识标注管理、健康卫生管理、产品召回等五项归纳为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做到的五项制度,并针对每一项制度,要求企业落实。

  “四”即健全四个记录,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食品生产企业针对从生产到销售的四个关节点,建立四个本子,保证关键环节记录在案。即:原辅材料采购查验记录本、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本、产品检验记录本、成品库存销售记录本。

  “三”即落实三类人员,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着力抓好食品企业三类人员的配备到位,三类人员是指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检验人员。

  “二”即建立二项机制,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一是建立企业诚信机制。通过将企业许可颁发、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年审、违法行为查处、品牌建设等情况记录归档,并结合行业协会、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信息、认证机构的认证情况、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等信息建立了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二是建立重奖举报机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提高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对违法企业形成威慑,减少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一”即把牢一个进入关,是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从新申证企业准入、年审和三年资质复审三个关口把牢食品企业的准入关。

  “百日行动”期间,通过全面实施“54321”监管模式,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570人次,排查企业1015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487个,其中突出问题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76份,暂扣生产许可证17张,立案40起,取缔无证无照单位1家,对33家隐患企业将采取注销或撤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通过择优汰劣,进一步增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4 以“54321”为抓手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2012-09-26 浙江日报2012-09-2600016 2 2012年09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