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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宁波市局自2011年初开始着手开发“宁波市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平台”,并于2011年7月1日进入试运行,今年1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该平台具备了“五预”、“五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企业档案、信用监管、区域监管等15个功能模块,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每一次巡查、每一次抽检、每一个案件、每一张许可证、每一次约谈等都在网上实时录入和查询,每家生产企业的信用档案都综合了基本情况、责任人员、许可情况、监管情况、不良信息、信用分值等。

  从今年1月1日起,宁波市局充分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上的各类信息,实施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倒逼企业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实现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的自动评价。平台按照市局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对巡查、抽查、执法中发现的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自动扣减企业信用分值,自动确立每家企业的信用等级,对降等企业实行即降缓升动态管理;二是实现了对企业监管等级的动态调整。对较好的A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对一般的B类企业实行加严监管,对较差的C、D类企业实行特别监管;三是实现了对失信企业的叠加惩诫。在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外,推出了企业约谈、“黑名单”公开曝光、注撤销许可等三项递进式失信惩诫措施。今年以来,通过媒体已公开曝光2批共13家“黑名单”食品生产企业,注销、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累计达到373张。

  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建立,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提供了大量的监管数据信息,也为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化支撑。在此基础上,宁波局正加快全系统“质监通”装备与应用,进一步发挥“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平台”作用,提升全系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4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2012-09-26 浙江日报2012-09-2600017 2 2012年09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