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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小作坊排摸建档 全面实施生产许可

  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出台后,海宁局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排摸建档力度,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进度。

  调查摸底,掌握底细摸清现状。海宁局通过各镇(街道、区)政府,开展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状的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中,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划分为5类业态供调查选择,即:有厂有店、店厂相连、产品全部自销;有厂有店、店厂分离、产品全部自销;有厂有店、部分产品自销、部分产品外销;有厂无店、产品全部外销;其他。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市不同业态、不同产品的小作坊现状,为下一步小作坊目录的上报提供了可靠依据。

  细化办法,规范许可可操作性。根据省局《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海宁在小作坊发证条件、程序等规定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范,提高小作坊许可的可操作性。

  宣传培训,优化服务指导申证。嘉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目录公布后,海宁市局随即启动乡镇质监员、目录内小作坊业主的宣传培训,同时明确乡镇政府在小作坊申请审核过程中须重点把握除小作坊许可条件以外的其他法律的附合性,如环境保护政策、建设规划政策等。

  现场考核,坚持原则灵活把关。在小作坊申请条件审核过程中,对重点环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但同时也考虑小作坊的实际情况,对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许可条件的小作坊,其不合格项可以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

  长效机制,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今年起新增食品安全监督经费20万元,专门用于小作坊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将小作坊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同巡查、同抽样、同处理。

  截至目前,海宁市已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13张,涉及糕点、年糕、挂面、菜籽油加工等4类产品,基本完成了目录内小作坊产品许可发证任务。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4 强化小作坊排摸建档 全面实施生产许可 2012-09-26 浙江日报2012-09-2600018 2 2012年09月26日 星期三